•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地理环境
  • 5.1.地理
  • 5.2.气候
  • 5.3.水文
  • 6.自然资源
  • 6.1.土地资源
  • 6.2.矿产资源
  • 6.3.林业资源
  • 6.4.水资源
  • 6.5.动物资源
  • 6.6.植物资源
  • 7.人口民族
  • 7.1.人口
  • 7.2.民族
  • 7.3.宗教
  • 8.政治
  • 9.经济概述
  • 9.1.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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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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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科学技术
  • 10.4.文体卫生
  • 10.5.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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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社会保障
  • 10.8.资源
  • 10.9.生态环境
  • 10.10.安全生产
  • 11.交通运输
  • 12.旅游风景
  • 13.城市荣誉
  • 14.城市排名
  • 15.参考资料
  • 16.知识合集

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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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市

阿克苏,别称白水城,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地处南疆中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西北边缘、塔里木河上游,是干旱气候地区,水能资源丰富,地下水1.01亿立方米。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矿种17 种,可利用资源储量的矿种7种。先后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1。截至2021年,全市总面积1.442万平方公里(含辖区内兵团),辖3乡3镇、5个街道和6个片区管委会,全市总人口70.5万人,地方生产总值(GDP)302.36亿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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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全市拥有普通高等院校2所,成人高等院校2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8所,普通中学129所,  幼儿园1109所;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1670家,其中,医院7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21个2

阿克苏系维吾尔语,意为“清澈的水”;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派军平定准噶尔叛乱,将地名定为阿克苏;民国二年(1913年)4月,温宿府本府改置阿克苏县,属阿克苏道;1949年后,隶属阿克苏专区、阿克苏地区;1956年将原县辖丙等市阿克苏市改设为阿克苏镇;1983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阿克苏县,设立阿克苏市(县级);1984年5月7日,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挂牌成立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阿克苏

  • 面积

    1.442万平方公里1

  • 外文名

    Aksu

  • 别名

    白水城

  • 行政区类别

    县级市

历史沿革

古代为西域姑墨国旧地。

阿克苏

隋唐时期,为跋禄迦,亦称亟墨,唐高宗显庆三年(658年)置姑墨州,隶属安西都护府。宋时为西辽所辖。

元明为蒙古宗王察合台封地,称为阿速。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派军平定准噶尔叛乱,将地名定为阿克苏。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在此设阿克苏办事大臣。

光绪三年(1877年)在阿克苏设善后总局。

光绪八年以东四城(焉耆、库车、阿克苏、乌什)置阿克苏分巡兵备道,以阿克苏置温宿直隶州。

光绪九年(1883年)完成建州工作并修建阿克苏新城,亦称汉称,新城为阿克苏道和温宿直隶州治所。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升温宿直隶州为府,市境为温宿府直辖。本府即今阿克苏市和阿瓦提县的范围。

民国二年(1913年)4月,温宿府本府改置阿克苏县,属阿克苏道。

1949年后,隶属阿克苏专区、阿克苏地区。

1956年将原县辖丙等市阿克苏市改设为阿克苏镇。

1958年5月撤销温宿县,其行政区域并入阿克苏县。

1962年恢复温宿县建制,将1958年合并于阿克苏县的原温宿县的行政区域从阿克苏县划出,归温宿县管辖。

1983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阿克苏县,设立阿克苏市(县级)。

1984年5月7日,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挂牌成立。

1984年7月18日,撤销阿克苏镇,将原镇属的4个街道办事处升格为乡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