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战犯
甲级战犯是指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为有罪的日本帝国主义七名甲级投降战犯(绞刑)为: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武藤章、坂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
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控诉为: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等罪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甲级战犯
- 外文名
クラスA戦犯
- 主要人物
东条英机、松井石根
- 别称
A级战犯
- 领域
战争
名词解释
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指名被认为是战争犯罪人。
所谓A级的A,是在同条例的英文arter 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中(a)的事里来历的单纯的分类,并不是象屡次被误解一样地指向罪的轻重。为了在太平洋战争中裁判完成了军事作战和国家政策的指导的作用的人物,制作罪状裁判了的时候的彻底也是分类上的。
同时,象同样一样的法理被做的审判,在纽伦堡审判德国的重大战争犯罪人,符合所谓A级战犯的被告,与主要战争犯罪人(major war criminals,Hauptkriegsverbrecher)。是与在日本作为重大战争犯罪人的A级战犯专门被追究了“对和平的罪”的人对于,是在德国与主要战争犯罪人专门被追究了“对人道的罪”的人。没有在德国与A级战犯称做纽伦堡审判的被告的习惯。
战犯分类
甲级战犯为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
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鲁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级战犯同时有被控以此“战争罪行”。
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战犯名单
四次提名
1945年11月19日逮捕命令(11名) | |||||
荒木贞夫 | 小矶国昭 | 松冈洋右 | 松井石根 | 南次郎 | 真崎甚三郎 |
白鸟敏夫 | 鹿子木员信 | 久原房之助 | 葛生能久 | 本庄繁(1945年11月20日自杀) | |
1945年12月2日逮捕命令(59名) | |||||
畑俊六 | 平沼骐一郎 | 广田弘毅 | 星野直树 | 佐藤贤了 | |
鲇川义介 | 天羽英二 | 安藤纪三郎 | 青木一男 | 有马赖宁 | 藤原银次郎 |
乡古洁 | 后藤文夫 | 秦彦三郎 | 本多熊太郎 | 古野伊之助 | 井田磐楠 |
池田成彬 | 池崎忠孝 | 石田乙五郎 | 石原广一郎 | 上砂胜七 | 河边正三 |
1945年12月6日逮捕命令(9名)。国际检察局(IPS)追加逮捕。 | ||||
木户幸一 | 大岛浩 | 酒井忠正 | 大河内正敏 | 近卫文麿(1945年12月16日自杀) |
绪方竹虎 | 大达茂雄 | 伍堂卓雄 | 须磨弥吉郎 | |
1946年3月16日逮捕命令(1名):永野修身1946年4月7日逮捕命令(1名):冈敬纯1946年4月29日逮捕命令(2名):梅津美治郎,重光葵 | ||||
其他: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武藤章在外地逮捕。桥本欣五郎在国内单独逮捕。
外国名单
1945年9月11日に逮捕命令(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