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3.1.清代以前
  • 3.2.清代时期
  • 3.3.民国时期
  • 3.4.新中国成立以后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沿革
  • 4.2.区划详情
  • 5.地理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质地貌
  • 5.3.气候
  • 5.4.水文
  • 6.人口民族
  • 6.1.人口
  • 6.2.民族
  • 7.自然资源
  • 7.1.矿产资源
  • 7.2.能源资源
  • 7.3.生物资源
  • 8.经济
  • 8.1.综述
  • 8.2.第一产业
  • 8.3.第二产业
  • 8.4.第三产业
  • 9.社会事业
  • 9.1.文化
  • 9.2.教育
  • 9.3.科技
  • 9.4.医疗
  • 9.5.体育
  • 9.6.社会保障
  • 10.交通
  • 11.风景名胜
  • 11.1.景区综述
  • 11.2.主要景点
  • 12.所获荣誉
  • 13.参考资料

通河县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辖县

通河县隶属哈尔滨市,位于小兴安岭南麓,松花江中游北岸,北接伊春铁力市。截至2022年08月,面积5662平方公里,辖8镇、82个行政村,县域“七人普”常住人口17.98万人。曾获得全国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循环经济示范县等多项国家级荣誉。2022年,全年实现县域生产总值96亿元12

通河县地势由北向南倾斜,似"马蹄形",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截至2022年,境内有大果榛子、野生人参、五味子、黄芪、蒲公英等药用植物;有石油、天然气、石英、大理石等矿产23

截至2021年,全县有24家医疗机构,有26家教育机构45

通河在1万年前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先后有肃慎及其后裔的挹娄、勿吉、女真人在此繁衍生息。1906年设大通县,1914年因与甘肃省大通县重名,改名通河县。1965年8月,通河县归松花江专区辖。1996年,通河县归哈尔滨市管辖6

通河县内交通便捷,哈肇公路横贯东西,鸡讷公路纵越南北,松花江跨江大桥与哈同公路、哈肇公路、哈伊公路相连7

境内有乌龙国家森林公园、铧子山旅游区等景点8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通河县

  • 面积

    5678平方公里

  • 外文名

    Tonghe County

  • 行政区类别

  • 国家/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历史沿革

清代以前

通河在1万年前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伴随中华文明的开启,先后有肃慎及其后裔的挹娄、勿吉、女真人在此繁衍生息。

两汉时期,肃慎改称挹娄。南北朝时,挹娄又改称勿吉。隋、唐时期,改称靺鞨,属黑水靺鞨;归安东督护府和黑水督府辖。

辽、金时期,为女真居地,属生女真,归上京会宁府(今阿城白城)辖。

元朝,属辽阳行中书省,境内设捻站、哈散干户府、吾纳忽站、塔海军民万户府,屑水达达路(又称"水鞑靼")。明朝,属奴儿干都司辖,境内设有:木兰河卫、撤力卫、哈散千户所、五纳忽卫,皆生女真居地。

清代时期

清朝,为呼兰城守卫辖地。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吉林将军奏以三姓西阿勒楚喀,地势辽远,驿递不便,请在巴彦苏苏(今巴彦县)东设置庙葛珊站(一站)、鄂勒果木索站(--站)、崇古尔库站(三站)、富拉珲站(四站)、佛斯亨站(五站)。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于三站设大通县,辖境包括通河和方正两县,隶属于吉林依兰店。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大通县,隶属吉林省依兰府管辖。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北实行行省制,以松花江为吉林、黑龙江两省的省界,通河县改隶黑龙江省,为绥化府所辖。宣统元年(1909年),大通县所辖的江南十旗公田局析置,名为方正县。

民国时期

民国三年(1914年),将县治移至岔林河东岸,因与甘肃省大通县重名,改名通河县,隶属黑龙江省为三等县,同年将通河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归凤山镇没治局所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1月1日,凤山镇设治,名为凤山设治局。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4月29日,日本关东军61炮舰联队侵占通河,日本人在通河成立“通河县公署”伪政府。伪大同二年(1933年)10月1日,日寇为防备抗联在山区的活动,将北部山区设凤山县。伪康德元年(1934年),伪满洲国实行机构改革,划东北为14省,通河县归三江省管辖。

1946年2月7日,中共通河县委、县民主政府成立。隶属中共合江省工委、合江省政府。

1946年4月下旬,中共北满分局,吉黑军区(北满军区)机关及松江省、松江省军区机关撤离通河进入哈尔滨。6月,通河县由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中共通河县委、县政府隶属中共松江省委、省政府二分区(哈北)地委、哈北专员公署。8月,中共哈北地委、地行署撤消,中共通河县委、县政府由松江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

1949年7月,通河县民主政府改称为县人民政府。

新中国成立以后

1954年8月,松江省建制撤消,并入黑龙江省,通河县委、县政府隶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直辖。

1956年3月,中共绥化地委、绥化专员公署成立,通河县委、县政府隶属于绥化地委、绥化专员公署。

1958年8月,通河县委、县政府隶属于松花江地委、松花江专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