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东
2王远东,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福建晋江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2年2月,王远东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远东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5年7月
- 教育背景
中央党校
人物履历
1979年10月至1991年5月,历任晋江县祥芝供销社文书,晋江县供销社干训班教员、教育科科员,晋江县安海供销社主任,晋江县供销社副主任;
1991年5月至1993年9月,任晋江县(市)供销社主任、党总支书记(其间,1992年4月至1993年9月兼任晋江市中联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3年9月至1995年12月,任晋江市龙湖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1995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晋江市政府副市长;
2001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晋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其间兼任泉州晋江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4月至2009年8月,任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任永春县委书记;
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换届待安排;
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5年8月,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1年6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远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开除党籍
2022年1月,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远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远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再辜负组织的教育挽救,为逃避组织查处,想方设法拉拢腐蚀纪检监察干部,处心积虑刺探获取办案工作秘密,对抗组织审查;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决策给予特定企业大额补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官一任盲目追求政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对其涉嫌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王远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远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