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5.自然环境
  • 5.1.地理位置
  • 5.2.地形地貌
  • 5.3.山川河流
  • 5.4.气候特征
  • 5.5.土壤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矿物
  • 6.2.生物
  • 7.人口
  • 7.1.人口结构
  • 7.2.常住人口
  • 8.政治
  • 8.1.党委领导
  • 8.2.政府领导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社会
  • 10.1.邮电通信
  • 10.2.教育
  • 10.3.科技
  • 10.4.体育
  • 10.5.民生保障
  • 10.6.资源节约
  • 11.旅游
  • 11.1.禅农生态园
  • 11.2.蓝玉蓝莓基地
  • 11.3.云谷飞瀑
  • 11.4.宜春鼓楼
  • 11.5.宜春化成岩公园
  • 11.6.状元洲公园
  • 12.著名人物
  • 13.荣誉
  • 14.参考资料

袁州区

江西省宜春市辖区

袁州区,隶属江西省宜春市,位于江西省西部,袁河上游,东连新余,西临萍乡,南界安福,北接万载、上高和湖南浏阳。截至2022年,全区总面积2538平方公里,辖10个街道、19个镇、3个乡,总户籍人口为116.27万人1。2021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0.36亿元2。获得“中国宜居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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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可划分为山区、丘陵、平原三种地貌,属低山丘陵地形,南、西、北三面群山环抱,峰峦层叠,地势较高;中部和东部广布丘陵,地势较低1。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4钽铌、锂、铯、铍等资源异常丰富;地下热水资源丰富;树种资源繁多5

截至2021年末,共有国家级创新载体2个,国家火炬宜春袁州锂电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1个,国家宜春(西村)农业科技园区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家;省级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个;市级创新平台3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76家;医疗卫生方面,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612个 (含村卫生室)6。截至2022年,全区有各级各类学校275所7

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置宜春县,属豫章郡。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称宜阳县。隋开皇十一年(519年)复名宜春县,置袁州。宋雍熙元年,划东境置分宜县。1914年,隶属庐陵道。2000年5月11日,设立袁州区。2000年8月,袁州区正式挂牌成立。民俗有对轿封、慈化耍狮灯等8。景点有胡冈台山庄、宜春花博园9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袁州区

  • 面积

    2532.36平方千米

  • 外文名

    Yuanzhou District

  • 别名

    袁州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建制沿革

先秦,袁州也称宜春,春秋时期先后属吴、越,战国后期归楚。

秦朝,属九江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灌婴于此筑城,置宜春县,管辖袁河流域,属豫章郡。汉元光六年(前129年),宜春县改立为宜春侯国。汉元鼎五年(前112年),废宜春侯国,复立宜春县,仍属豫章郡。王莽代汉,改宜春县为修晓县,属九江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改修晓为宜春,隶属豫章郡。东汉中平二年(185年),划宜春县东境之地(今樟树市西部)置汉平县(孙吴改称吴平县)。

魏晋,东吴宝鼎二年(267年),析宜春县西境置萍乡县,析宜春县东境钟山以东置新渝县。宜春、萍乡、新渝3县均属安成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宜春县为宜阳县,仍属安成郡。

隋朝,开皇十一年(591年),废吴平县入宜阳县,并于宜阳县置袁州。开皇十八年,改宜阳为宜春。同年,分宜春县东境地复立新渝县。大业三年(607年),改袁州为宜春郡,治宜春县,领宜春、萍乡、新渝3县。

唐朝,武德五年(622年),复改宜春郡为袁州,治所辖县依旧。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10道,宜春县属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全国为15道,宜春属江南西道。天宝五年(746年),改袁州为宜春郡,治、辖仍旧。乾元元年(758年),又改宜春郡为袁州。

五代十国,宜春县先后属吴、南唐。隶属袁州,仍为袁州治地。

宋朝,雍熙元年(984年),划宜春县东境10乡,置分宜县,宜春县仍为袁州治所。

元朝,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宜春县隶属湖南行省袁州总管府。至元十九年,升袁州总管府为袁州路,改隶属江西行省,仍治宜春县。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改袁州路为袁州府,宜春县仍为治地。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宜春县隶属江西布政使司袁州府,仍为府治。

袁州区

清朝,承明制,宜春县属袁州府,仍旧为府治。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裁袁州府,宜春县属庐陵道。

中华民国十五年(1926年),宜春县直属于省。

中华民国二十年夏,宜春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又改属第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