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君
李永君,男,汉族,1965年9月生,河北大名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二级大检察官。
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2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永君
- 出生日期
1965年9月
- 国籍
中国
- 毕业院校
- 民族
汉族
人物履历
1983年09月至1987年07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年07月至1992年04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法纪处书记员(其间:1988年03月至1988年12月,河北省涞水县东文山乡扶贫);
1992年04月至1996年0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法纪处副科级书记员(其间:1992年09月至1995年01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年03月至1998年0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正科级助检员、检察长办公室主任;
1998年03月至2002年0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检察员;
2002年03月至2003年02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年02月至2004年06月,河北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04年06月至2009年05月,河北省委研究室副主任(公开选拔)(其间:2004年06月至2005年01月,挂职任河北省隆化县委副书记);
2009年05月至2009年11月,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4年01月,河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2014年01月至2016年10月,河北省委政法委秘书长;
2016年10月至2018年01月,河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秘书长,省维稳办主任;
2018年01月至2018年0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代检察长、检察长4;
2018年02月至2023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
2023年0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23;
中共河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永君代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