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
2万宁,别名“万安”“万州”,位于海南岛东南部沿海。东濒南海,西毗琼中,南邻陵水,北与琼海接壤,是海南省直辖县级市。截至2022年5月,万宁陆地面积1883.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550.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09公里;下辖12个镇,1个国营林场,1个华侨旅游经济区,共有207个行政村(社区)。截至2021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624936人;地区生产总值(GDP)276.03亿元1。万宁市被国家林业总局授予全国“槟榔之乡”称号,同时被认定为“国家槟榔示范基地”。这是中国唯一一个被授予槟榔之乡称号的市县。
地处热带和亚热带的交界处,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生态优良,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24.8℃。可发展养殖的海岸带和淡水水面约30多万亩,有多种优质鱼类,矿产资源丰富,1600多个南药品种1。
截至2021年末,万宁市拥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普通高中6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公办9所、民办2所),小学93所(公办完全小学71所、民办8所、教学点14所),教学点14所;幼儿园148所2。
万宁,迨至南宋绍兴七年(1137年),始设“万宁县”。绍兴十三年(1143年)复置万安军。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称万州。直到民国三年(1914年)复改为万宁县,县名沿用至今。 1996年撤销万宁县,设立万宁市。有“海南第一山”东山岭,闻名遐迩的兴隆热带植物园,1.4万亩世界上面积最大的被誉为人类生物活化石的青皮林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万宁3
- 面积
4433.6平方公里
- 别名
万州、万安
- 行政区类别
县级市
- 地区生产总值
276.03亿元(2021年)
建制沿革
万宁在汉代属珠崖郡 紫贝县地。唐 贞观五年(公元631年), 以平昌县拆置“万安县”,隶属琼州; 龙朔二年(662年)增设万安州; 天宝元年(742年)改州为郡;至德二年(757年)改万安为“万全郡”。
迨至南宋绍兴七年(1137年),始设“万宁县”。绍兴十三年(1143年)复置万安军。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称万州。直到民国三年(1914年)复改为万宁县,县名沿用至今。 1996年撤销万宁县,设立万宁市7。
万宁县城万城镇,处于万宁县域的东部,已有1360多年的悠久历史,是海南有数的几座著名古城之一。自唐代贞观五年(631年),万宁设县,到清代宣统三年(1911年),1280年悠悠岁月中,古万城历经反反复复的郡、州、县、军等行政区划的改制更迭,直至民国三年(1914年),最后一次撤州并县,才稳定至今。在唐代,县城原地在今日万宁县大茂镇旧州村一带,距今万城镇东北面约9公里处。到了宋朝,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需要,才从旧州迁徙来今日的万城。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万宁县隶广东省政府主席琼崖办公处管辖。
1950年5月,海南解放,成立海南军政委员会,万宁县归海南军政委员会领导。
1951年4月,归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管辖。
1955年,归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管辖。
1968年4月,归广东省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管辖。
1980年1月,归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公署管辖。
1984年5月,归海南行政区管辖。
1988年4月,海南建省,归海南省管辖。
1996年8月5日,撤万宁县,设万宁市,以原万宁县的行政区域为万宁市的行政区域8。
行政区划
区划概况
截至2021年,万宁市下辖12个镇、2个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