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是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负责管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1。
2023年1月6日,国家消防救援局挂牌,标志着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整合而成的国家消防救援局正式亮相2。
基本信息
- 成立时间
2023年1月6日2
- 局长
周天3
- 行政级别
副部级
- 性质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 中文名
国家消防救援局
- 党委书记
李良生4
历史沿革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明确,要将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整合为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管理,完善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领导体制,组建统一的领导指挥机关,建立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指挥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员额同步优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2023年1月5日,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区域应急力量,扎实推进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等。
2023年1月6日,国家消防救援局挂牌,标志着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整合而成的国家消防救援局正式亮相2。
2023年10月31日,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消防救援局是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负责管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职责、教育训练司承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相关职责,划入国家消防救援局15。
2024年6月25日上午10时,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党委工作部署,全国对应行政区划设置的407个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加挂驻地消防救援局牌子,标志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顺利向纵深推进6。
主要职责
国家消防救援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消防救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消防救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消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编制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教育训练体系,负责消防救援院校建设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地方专兼职消防队伍规划建设与指挥调度,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
(四)组织指导城乡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航空救援、特种灾害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任务,协同组织其他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等工作,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五)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及应急管理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7。
内设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承担火灾等灾害事故救援统计分析有关工作。
(二)人事和教育训练司。负责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等有关工作。组织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教育训练体系,负责消防救援院校建设有关工作,制定教育训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统筹负责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范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
(三)城乡灭火救援司。承担组织指导城乡火灾扑救工作,承担预案编制、战术研究、执勤备勤和业务训练、演练等工作,指挥调度城乡灭火救援行动。组织指导地方专兼职消防队伍规划建设,开展联勤联训等工作。
(四)森林草原灭火和航空救援司。承担组织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航空救援工作,承担预案编制、战术研究、执勤备勤和业务训练、演练等工作,指挥调度森林草原灭火和航空救援行动。负责与地方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和社会航空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和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