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盟三大机构之一,为欧盟的参与立法、监督、预算和咨询机构,成立于1958年,总部设在法国城市斯特拉斯堡。
其前身是欧洲煤钢共同体议会,由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个西欧国家的议员组成,主要是考察欧盟成员国的人权状况、监狱虐待与酷刑事件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欧洲议会
- 外文名
European Parliament
- 成立时间
1958年
- 前身
欧洲煤钢共同体议会
- 官网
http://www.coe.int/
- 总部所在地
斯特拉斯堡(法国)
议会介绍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盟三大机构(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之一,为欧盟的参与立法、监督、预算和咨询机构,其地位和作用及参与决策的权力正在逐步扩大。
欧洲议会成立于1958年,其前身是欧洲煤钢共同体议会,由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个西欧国家的议员组成。1962年正式改称现名。
欧洲议会是欧盟唯一的一个直选议会机构。但是与一般意义上的议会相比,欧洲议会拥有的职能却少了很多。它主要是考察欧盟成员国的人权状况、监狱虐待与酷刑事件等。欧洲议会的特别之处在於:自从1979年以来,它的成员是由欧盟成员国人民直选产生。
主要任务
欧洲议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人权问题和派遣人权观察委员会,如对被揭露的警署或监狱虐待和酷刑事件进行调查,或者提醒一个国家和公众舆论对种族主义或排外思潮提高警惕。
开会地点
虽然欧盟的两个行政机关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都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条约》(Treaty of Amsterdam)却规定欧洲议会每月必须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召开一次会议。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立法准备工作和议会委员会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议会每月只在斯特拉斯堡开4天会,举行常规会议和最终的投票工作,其他所有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虽然欧洲议会多次表示希望自行决定开会地点,之后的多个欧盟条约都规定,欧洲议会的开会地点需由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定夺。
成立发展
欧洲议会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议会,当时由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6个成员国的78名议员组成。
1958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成立,三个共同体共有一个议会,时称“欧洲议员大会”,成员增至142名。1962年改称“欧洲议会”。
1986年,欧共体扩至12国(英国、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先后加入),欧洲议会议员增至518名。
德国统一后,1992年底欧共体爱丁堡首脑会议决定将欧洲议会议员增加到567名。1995年1月奥地利、芬兰、瑞典正式加入后,欧洲议会议员达到626名。
2004年月欧洲议会举行大选,包括2004年5月1日新入盟的10国(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也同时举行大选,欧洲议会的议员人数增至732人。
2007年1月1日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正式加入欧盟,成员国达27国,议员人数增加53人,总数达785人。
欧洲议会的议员原由各成员国议会指派,1979年6月起,改由欧共体成员国直接选举产生。目前为2004年6月经欧盟各成员国普选产生的第六届欧洲议会。每届议会任期五年。议长、副议长及专门委员会领导人每两年半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目前的领导人都是在2007年1月中期改选中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