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研究简史
  • 4.理化性质
  • 4.1.物理性质
  • 4.2.化学性质
  • 5.应用领域
  • 5.1.适用范围
  • 5.2.适用场景
  • 5.3.注意事项
  • 5.4.特点
  • 6.化学数据
  • 7.出口情况
  • 8.健康危害
  • 9.环境危害
  • 10.危害防治
  • 10.1.安全保护
  • 10.2.防火与防爆
  • 10.3.个人防护措施
  • 10.4.诊断
  • 10.5.清洗排毒
  • 10.6.急救措施
  • 10.7.药物治疗
  • 10.8.其他治疗
  • 11.毒理资料
  • 11.1.毒理作用
  • 11.2.中毒机制
  • 11.3.代谢过程
  • 12.储存运输
  • 12.1.储存信息
  • 12.2.运输信息
  • 13.检测方法
  • 13.1.比色法
  • 13.2.液相色谱法
  • 14.参考资料

百草枯

灭生性除草剂

百草枯(化学名:1-1-二甲基-4-4-联吡啶阳离子盐,英文:Paraquat)有二氯化物和双硫酸甲酯盐两种,化学上属联吡啶杂环化合物。原为无色无味液体,为防止意外误服,在生产时常加入警戒色、臭味剂和催吐剂,从而外观为绿、蓝色水溶性液体,有刺激性气味。不易燃,不易爆,是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触杀作用和一定内吸作用,能迅速被植物绿色组织吸收,使其枯死,对非绿色组织没有作用。在土壤中迅速与土壤结合而钝化,对植物根部及多年生地下茎及宿根无效。

百草枯对人毒性极大,且无特效解毒药,口服中毒死亡率极高,已被20多个国家禁止或者严格限制使用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百草枯

  • 外文名

    Paraquat; PQ; Gramoxone; Preeglone; Weedol; DextroneX; Pectone; Pillarzon

  • 别名

    1,1’-二甲基-4,4’-联吡啶;巴拉利;巴拉刈;克无踪;克芜踪;对草快;甲基紫精;泊拉夸特

  • 化学式

    (C12H14N2)2+

  • 分子量

    186.3(按1997国际相对原子质量计)

研究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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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Weidel和Rosso首先描述了百草枯,当时主要用作化学指示剂。

1933年,Michaelis和Hill发现了百草枯的氧化还原特性。

1955年,英国Jealott's Hill国际研究中心发现百草枯具有除草作用。

1962年8月,英国ICI公司(先正达前身)首先注册并开始生产百草枯,百草枯作为除草剂正式上市,在130多个国家广泛使用,是一种使用非常广泛的有机杂环类、接触灭生性高效能除草剂,市面上的产品有二氯化物和双硫酸甲酯盐两种,前者代号PP148,后者代号PP910。3

1966年,Bullivant第一次在文献中报道了发生于新西兰的两起误服百草枯死亡事件,并介绍了1964年爱尔兰发生的第一起百草枯误服中毒事件,随后世界各国相继报道。

1984年中国开始从英国进口百草枯使用。

1996年,时任山东省农药研究院副所长的李德军组织研究百草枯生产技术,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拥有百草枯生产技术的国家,李德军后被誉为“中国百草枯之父”。

百草枯生产技术于1998年完成小试;1999年与企业合作完成中试和产业开发;2000年,李德军与其团队将技术转让给企业进行生产上市。4

2004年6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关于百草枯的国家标准,规定百草枯制剂必须含有催吐剂,并且规定催吐剂为三氮唑嘧酮(PP796,化学名称:2-氨基-6-甲基-4-正丙基-(1,2,4)三氮唑-嘧啶酮)。5

2011年,为应对大量出现的服用百草枯自杀事件,生产企业组织成立了百草枯社会责任关怀工作组。

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但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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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0日,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十七次全体会召开,为保障百草枯生产、运输、使用安全,会议讨论了加强百草枯替代剂型登记管理问题,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根据百草枯急性经口、经皮和吸入毒性试验结果,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鉴于百草枯的安全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绝大多数委员建议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登记申请(包括续展登记申请),适时撤销现有百草枯产品的农药登记。极个别委员认为应当充分考虑其使用效果和相关企业利益,暂缓对百草枯采取禁限用措施。

同年7月28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纪要》,纪要提出“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登记申请(包括续展登记申请);适时撤销现有百草枯产品的农药登记”,要求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纪要提出的“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只是一个会议纪要,没有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农业部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尚未形成法律文件,百草枯产品毒性仍以农药登记证登记的农药毒性级别为准,有关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应该准确理解和对待。

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中国的销售和使用。6

百草枯可溶胶剂登记证于2018年9月25日到期,不再批准境内使用登记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