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3.1.名称由来
  • 3.2.历史沿革
  • 4.行政区划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形地貌
  • 5.3.水文
  • 5.4.气候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土地资源
  • 6.2.水利资源
  • 6.3.植物资源
  • 6.4.动物资源
  • 6.5.矿产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0.1.民族风俗
  • 10.2.地方特产
  • 10.3.名优特产
  • 11.交通
  • 11.1.铁路
  • 11.2.公路
  • 11.3.航空
  • 12.社会
  • 12.1.教育事业
  • 12.2.科学技术
  • 12.3.文化体育
  • 12.4.医疗卫生
  • 12.5.社会保障
  • 13.旅游
  • 14.著名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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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辖县级市

喀什,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位于新疆西南缘,塔里木盆地西部,东临塔克拉玛干沙漠,南依喀喇昆仑山与西藏阿里地区,西靠帕米尔高原,是中国最西部的边陲城市,是喀什地区行政公署驻地。截至2022年,喀什市面积1056.8平方千米,人口71.13万人,辖8个街道、2个镇、9个乡。2020年9月22日,入选“2020中国西部百强县市”。2020年10月,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2020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238.27亿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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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形北高南低,海拔最高1502米,最低1264米,平均海拔高度1289.5米,属喀什噶尔河流域冲积平原,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喀什土地资源广阔,总面积1394.79万公顷,其中牧草地占161万公顷;有叶尔羌河流域和喀什噶尔河流域,大小河流共有10条;植物资源有高山植被、平原绿洲植被、荒漠植被、沼泽植被等;动物资源有家畜、野生动物和种类繁多的飞禽;已发现矿产67种,矿产地224处。

截至2020年末拥有高新技术企业6个,科技型中小企业3个,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2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拥有普通高等学校1所,共有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284所、教学点1个,其中幼儿园187所(含37所民办幼儿园)、小学77所、中学18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高级中学4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民办1所>)、教学点1个、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3个1

秦朝,喀什为西域三十六国的疏勒等诸国地;汉朝,为疏勒国地,隶西域都护府;五代至宋朝,先后为喀喇汗王朝和西辽所管辖;民国,先后在此设立第三(喀什)和第十(莎车)行政区;1982年11月,喀什市浩罕、伯什克然木、阿瓦提、英吾斯坦4个公社及河内林场划归疏附县;2005年2月24日,帕哈太克里乡、伯什克然木乡划归喀什市管辖;2015年04月,设立西域大道街道、东湖街道

喀什境内有喀什老城、喀什地区博物馆、喀什清真寺、英国驻喀什噶尔领事馆等风景名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喀什

  • 外文名

    Qeshqer Shehiri

  • 别名

    喀什噶尔

  • 行政区划代码

    653101

  • 行政区类别

    县级市

建制沿革

名称由来

“喀什”系“喀什噶尔”的简称。“喀什”系突厥语“玉石”之意,“噶尔“系古伊朗语“石”或“山”之意,即“玉石”或“玉山”之意。另据《西域同文志》:系回语,“喀什谓石色。噶尔,谓砖房。其地富庶多砖房,故名”。据语言学方面的考证,认为是古和田塞语,意为“玉石之城”

历史沿革

喀什地图

秦朝,喀什为西域三十六国的疏勒等诸国地。

汉朝,为疏勒国地,隶西域都护府。两汉书、《魏书》、《隋书》、新、旧唐书、《宋史》均作疏勒国。

喀什

西汉,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汉武帝派张骞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喀什与中原的联系。

东汉,永平三年(公元60年),在新疆设置西域都护府,喀什作为西域的一部分,正式列入祖国版图。

东汉,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东汉名将班超出任西域都护,这里是大本营,驻守长达17年。

唐太宗以后,这里为唐朝政府的重要军事据点,当时的安西四镇之一即为喀什噶尔。这里曾留下唐僧西天取经的脚印。

五代至宋朝,先后为喀喇汗王朝和西辽所管辖。喀喇汗王朝时期,曾以喀什噶尔为首府。

元朝,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太子的封地。

明代,喀什为西域四大回城之一。

清朝,是清政府“总理南八城事宜”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驻地,清光绪十年(1884年)设喀什噶尔道,共辖有疏勒、莎车两个府和英吉沙尔直隶厅、蒲犁分防厅、和阗直隶州。

民国,先后在此设立第三(喀什)和第十(莎车)行政区。

新中国成立后,曾是南疆区党委、南疆行署和喀什地委、喀什行署驻地,后莎车专区并入喀什行政区。

1952年5月25日,喀什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