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地理位置
  • 5.2.地形地貌
  • 5.3.气候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水能资源
  • 6.2.矿产资源
  • 6.3.植物资源
  • 6.4.动物资源
  • 7.人口
  • 7.1.人口信息
  • 7.2.民族分布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1.交通
  • 12.社会
  • 12.1.科技
  • 12.2.教育
  • 12.3.医疗卫生
  • 12.4.社会保障
  • 12.5.社会福利
  • 12.6.人民生活
  • 12.7.邮电通信
  • 13.旅游
  • 14.著名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绩溪县

安徽省宣城市辖县

绩溪县,别名徽菜之乡,位于安徽省南部,隶属于宣城市管辖。绩溪位于皖南山区,地处黄山山脉和西天目山山脉结合带,长江水系与钱塘江水系分水岭,东与临安市交界,北与宁国市、旌德县毗连,西与旌德县、黄山市黄山区及歙县接壤,南与歙县相邻。截至2020年,辖8个镇、3个乡,县境总面积1126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县人口17.2万人1。截至202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1.3亿元,同比增长9.5%2。荣获2021年中国最美乡村百佳县市第3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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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界及境内有海拔千米以上山峰40 余座,山脉、盆谷相间,呈“多”字形延伸,中部东西向凸起,。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森林资源丰富,水资源丰沛,动植物繁多,境内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383

截至2021年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学校20所,共有卫生机构13个2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属会稽郡。汉高祖元年(前206年),属鄣郡(一说秦末置鄣郡),汉元狩二年(前121年),属丹阳郡;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属新都郡;晋太康元年(280年),新都郡改称新安郡。明洪武元年(1368年),绩溪县属中书省徽州府;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属六部直隶徽州府;永乐元年(1403年),属南京直隶徽州府。1949年4月30日绩溪解放。5月13日,绩溪县隶属徽州专区。2000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宣城地区和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辖绩溪县4

县内有中国龙川、徽杭古道、鄣山大峡谷、太极湖村、绩溪博物馆等名胜景区5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绩溪县

  • 面积

    1126平方公里

  • 外文名

    Jixi County

  • 别名

    徽菜之乡徽厨之乡

  • 行政区类别

    县级

建制沿革

夏、商朝,县境属扬州。周朝春秋前期属吴;后期(公元前473年以后)属越。

战国间(前306年~前223年)属楚。秦二十六年(前221年)属会稽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年)属鄣郡(一说秦末置鄣郡)县境为歙县地,汉元狩二年(前121年)属丹阳郡,治在宛陵(今宣城)。

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属新都郡,治在始新(今淳安县)。

晋太康元年(280年)改称新安郡,治仍旧。

梁大同元年(535年),析歙县华阳镇置良安县(良安,民间有人写作“梁安”),属新安郡。县治在扬之河东岸大屏山麓后岸村(今后外村)。承圣二年(553年),分新安郡黟、歙、海宁、黎阳4县置新宁郡,良安县的归属未见记载。一说,良安置县不久即废。清乾隆《绩溪县志》载,唐武德七年(624年)废良安县,仍归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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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泰二年(766年),平息旌德县王万敌农民起义。刺史长孙全绪奏置绩溪县。《寰宇记》:绩溪“永泰二年(766年)置”。《旧唐书》:“永泰二年十一月甲子日改为大历元年,故《元和志》云,大历二年置。疆里至大历二年乃定”。)析歙县华阳镇置绩溪县,属江南西道歙州。景福元年(892年)隶歙州,五代十国时,先属吴国(杨行密),后为南唐地。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县境属江南西路歙州,至道三年(997年),属江南路歙州。天禧二年(1018年),属江南东路歙州。宣和三年(1121),改歙州为徽州,以绩溪徽岭、徽溪而名。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县境属江淮行省徽州路。二十一年,属江浙行省徽州路。至正十七年(1357年)即宋(韩林儿)龙凤三年,县境属朱元璋江南行省徽州路,旋改徽州路为兴安府。吴(朱元璋)元年(1367年),改兴安府为徽州府。绩溪县均属之。

明洪武元年(1368年),绩溪县属中书省徽州府。十三年正月,属六部直隶徽州府。永乐元年(1403年),属南京直隶徽州府。

清顺治二年(1645年)九月,绩溪县属江南省徽州府。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徽州府。咸丰四年(1854年),随徽州府由浙江巡抚兼管。同治四年(1865年),复归安徽省。

民国元年(1912年),裁府,直属安徽省。

民国二年(1913年)设道,属安徽省芜湖道。

民国六年(1917年),废道,直属安徽省。

民国九年(1920年)初,设首席县长制,绩溪县归宣城县长节制。同年10月,属安徽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治所休宁)。

民国十六年(1927年)4月,属皖南行署第十行政督察区。

民国十八年(1929年),直属皖南行署,同年8月,改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