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团体
人民团体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按照其各自特点组成的从事特定社会活动的全国性群众组织1。全国性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即“群团组织”有22家(这22家的地方机构等系统分支,也可统称群团组织),而除他们之外的其他社团、社会组织,并不可称为“群团组织”2。
基本简介
“人民团体”是政治性概念,而非法律概念,更多的是由历史传承、习惯称呼而来2。广义的人民团体可以和群众团体概念互换,还包括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等,分别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3,以上团体主要依据是中央编办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机关名录,该名录列明的群众团体机关共22家,再加上作为虚体的全国青联,共有23家人民团体4。
详细介绍
人民团体,是指各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按照其各自特点组成的从事特定的社会活动的全国性群众组织。这些人民团体,既是人民群众自己的组织,又是中国共产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有的还是一种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法律中“人民团体”的表述最早出现在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该法第二条规定,“凡赞成本组织法第一条之规定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经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协商同意,得参加中国人民政协”4。
中央层面
一、“人民团体”,是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政协)组成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台联、青联、工商联等8个单位1。
二、国务院批准免予民政登记的特殊团体:是指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3。上述社会团体也属于“人民团体”。
地方层面
在地方层面,上海市的人民团体共有17家,分别是: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上海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海市作家协会、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市黄埔军校同学会、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5。
社会作用
人民团体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和历届全国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民政协中,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资料
- 1群众团体、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怎么区分?微信公众号(引用日期 2025-12-29)
- 2读懂政治必看: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到底啥区别?微信公众号(引用日期 2025-12-29)
- 3民政部关于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引用日期 2025-12-22)
- 4社会公共机构领域常见名词江西社科网(引用日期 2026-01-12)
- 5人民团体上海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202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