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侍卫内大臣
领侍卫内大臣,清代官名,正一品。清代顺治时期正式设立,乾隆时期达到了高峰,自嘉道以降,特别是军兴以后,中央式微,咸同以后,地位逐渐被边缘化。
领侍卫内大臣统管侍卫处侍卫,基本职责是带领侍卫保卫禁中。作为皇帝侍从中的最高武官,因为职责的特殊性,使得出任的人选,也必须是皇帝的亲信人员。
历史沿革
设立
清世祖继位是当时各派势力相互协调、彼此让步的结果,在皇位之争中失败的一方,并没有放弃斗争,继续拉拢朝廷重臣。世祖继位几日后,阿达礼、硕托即拉拢内大臣图尔格及部分侍卫,企图拥戴多尔衮登上皇位。为了维护来之不易的政治局面,维护八旗的团结,代善、多尔衮逼不得已杀掉了阿达礼与硕托。经过这次政治风波,争斗的双方都认识到侍卫人员的重要性,毕竟侍卫的职责在于保护皇帝,一旦胸怀异心,则后果难料。因此,如何掌管侍卫便成为紧迫的问题。在《八旗通志初集》的八旗大臣年表中,从顺治元年(1644年)开始,列有领侍卫内大臣。然而,从顺治元年到七年(1650年),领侍卫内大臣只有两人,即伊尔登、索尼,对比于《大清会典》中关于上三旗领侍卫内大臣每旗二名、共六名的规定,显然不相符合。这说明这段期间,就领侍卫内大臣的设立而言,还属于过渡时期。2
此时摄政王代行皇权,不少内大臣受到其打压与拉拢而改变立场,投效多尔衮,如冷僧机、锡翰、何洛会等人。伊尔登、索尼则是坚持支持孝庄的两黄旗内大臣,由他们来掌管官廷侍卫,亦是理所当然之事。世祖亲政后,在多尔衮主政期间坚持立场的大臣侍卫纷纷获得重用与赏赐,对于侍卫的管理也日趋严格。顺治九年(1652年),世祖命鳌拜总管侍卫,此项命令当可视为领侍卫内大臣一职正式设立的标志。除了鳌拜以外,在该年出任的领侍卫内大臣有伊尔登、索尼、塞勒、遏必隆、额尔克戴青、鄂其尔。将管理侍卫的职责独立出来,是为了更严格地掌管侍卫。顺治十二年(1655年),世祖回忆当年多尔衮主政时所遭遇的危机,仍气愤地指出“睿王与伊奸党同谋,离间皇上侍卫”。由此可见,领侍卫内大臣一职的设立便是为了加强对侍卫人员的控管,保证帝王的绝对安全,不再出现侍卫人员被宗室亲王拉拢的局面。2
发展
清世祖崩逝后,以四位领侍卫内大臣出任辅臣的体制,因鳌拜擅权,再次危及皇权。孝庄与圣祖以笼络索尼家族、分散领侍卫内大臣为手段,铲除鳌拜,却又在康熙朝晚期,爆发了领侍卫内大臣参与皇子夺嫡的事件,直到雍正朝,世宗以秘密立储方式,才解决了该问题。领侍卫内大臣,因其与皇室的关系,在政治上,屡有表现的空间。特别是乾隆时期达到了高峰,以富察家族为例,成员大都荣登高位。除担任领侍卫内大臣外,其身上多带兼职。而和坤,更是大小兼职无数,所辖事务之众,当推为清朝第一人。但自嘉道以降,特别是军兴以后,中央式微,咸同以后,督抚更是掌握了实权,领侍卫内大臣地位逐渐被边缘化,以至于钱实甫在编订《清代职官年表》时,曾挪输领侍卫内大臣,说:“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等的品级最高,但同实际政治并无直接关系,社会上更无甚么影响。"2
官员选任
领侍卫内大臣因为职责的特殊性,使得出任的人选,也必须是皇帝的亲信人员。在《大清会典则例》中有明确记载:“升除领侍卫内大臣员阙,除奉旨补授外,将满洲都统、内大臣、散秩大臣及各省满洲将军职名开列具奏。”上述开列人选当中,无一不是举足轻重的大臣,甚或是独掌一方军权之大臣。私人笔记中对于领侍卫内大臣的记载也非常多,如《侍卫琐言》记:“每旗各有领侍卫内大臣二员,系武职正头品,向以王贝勒及尚书都统充之。”《寄储备谈》记:“领侍卫内大臣,向以亲信大臣充补,未有用王兼理者。乾隆四年,以简亲王为领侍卫内大臣,此用王爵管理之始也。”《啸亭杂录》记:"设领侍卫内大臣六员,外大臣(应是内大臣之误)六员,散秩大臣无定员,俱以世萌公侯并王公子弟充之。”《听雨丛谈》则记:“领侍卫内大臣,以王公助戚大臣为之,位极尊崇,如汉魏前后将军之秩,职纂重焉。”2
对照官书与私人笔记的记载,领侍卫内大臣的人选来源十分清晰,都是深受皇帝亲信之大臣,才能出任斯职。其原因无二,即在于职掌的要害。职掌的重要性影响了出任的人选,而出任的人选反过来又影响了其职掌,同时也取决于君臣之间是否建立了一定的情感与信任。2
权利职责
品级
康熙《大清会典》载:“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每旗(上三旗)二员。”2
地位
领侍卫内大臣一职,在清人心中,是特别重要的一个职位,如仁宗曾言:“领侍卫内大臣职分显要,向由王公大臣内简放”,身份特殊加上职位重要,造就了领侍卫内大臣在政治上的作用并不局限于本职位的职责上,往往多兼任其他行政职务,参与了许多政治活动。2
领侍卫内大臣的政治地位相对来说较高,但是受到传统文治主义的影响,满洲旧制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乾隆年间,正式定领侍卫内大臣班次:"我满洲旧例,领侍卫内大臣班列大学士之上。至雍正年间,以大学士之班改列于领侍卫内大臣之前,所定甚是。但协办大学士之尚书等若亦列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上,似与满洲旧例不符。嗣后实缺大学士之班,着仍列于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前,其协办大学士之尚书班次,着列于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后,委署领侍卫内大臣之前。”将大学士班次列于领侍卫内大臣之前,说明在文武关系上,清朝吸收了历代政治的特点,仍是以文为主,使得武职官员地位仍略逊文职官员。这与圣祖辅政四大臣皆为领侍卫内大臣时期相比,领侍卫内大臣的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略微下降了一些。2
俸禄
正俸:清代武官的正俸由俸银和禄米二项构成,据《清朝文献通考》,领侍卫内大臣是正一品在京武官,俸银180两,禄米180斛。3
名粮:在八旗中,名粮亦称为“随甲银”、“亲随名粮”、“随丁名粮”、“亲丁名粮”等。每随甲1名,月支银3两,米折银1两,按时支放给各级武官。领侍卫内大臣随甲数额为8名。4
养廉:八旗实行武职养廉的肇始时间大概是雍正五年(1727年);此后,乾隆十年(1745年)始遵旨议定了禁旅八旗的武职养廉例,其中,领侍卫内大臣每名给银900两。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