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信
挂号邮件必须到邮局营业窗口交寄,经邮局营业人员验视、封装、书写、邮资等,符合挂号邮件的要求,邮局办理挂号手续,并出具国内挂号信函收据;平常邮件不给出收据。
挂号邮件在邮局内部处理和传递过程中都要逐件地进行登记1;平常邮件不进行登记。
挂号邮件在未收到时,可以拿收据到原来的邮局办理查询手续,进行查询;平常邮件不接受查询。
挂号邮件属于邮局的责任发生丢失损毁时,按规定进行赔偿;平常邮件不负责赔偿。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挂号信
- 外文名
Registered letter2
- 拼写
guà hào xìn
- 意义
需要去邮局窗口办理挂号手续的信
- 交寄地点
邮局营业窗口3
- 特点
安全、保险
- 收费标准
信函收费基础上另加收挂号费3.00元
- 封装要求
邮政专用信封
投信方式
寄挂号信不能投入信筒内,必须由寄件人到邮局营业窗口交寄。如果将挂号信误投入信箱,可向邮局工作人员说明信封的特征,贴的何种邮票,收件人和寄件人的地址姓名。邮局确认无误后,由开箱人员把信找出来,送到营业窗口挂号,然后将挂号收据交给寄件人。
在信箱、信筒开出已付足挂号资费的信件,如果封面书写、封装等都符合挂号信函规定并批注“挂号”字样的,交营业窗口按挂号规定的手续办理,并加盖“信箱开出”戳记,将相关挂号收据联批注寄达局名和寄件人姓名,妥为保管,遇寄件人日后来邮局询问时,查明无误后,把收据交给寄件人。如果信封上未批注“挂号”字样,即使贴足了挂号邮费,也按平常信函处理。
邮费计算
若寄挂号信函,在以下信函资费的基础上,每件另加收挂号费3.00元。
信函资费,平信可以分为本埠和外埠,按首重和续重计收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本埠0.80元,外埠1.20元。续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本埠1.20元,外埠2.00元。
如,首重100克以内的本埠挂号信,20克之内邮资是0.80+3=3.8元,20-40克是0.80×2+3=4.6元,每重20克邮费0.80元(外埠1.20元,不足20克按照20克计算),挂号费3元,以此类推……
续重101-200克的本埠挂号信,101~200克的邮资是0.80×5+1.20+3.00=8.2元,201~300克的邮资是0.80×5+1.20×2+3.00=9.4元,每重100克邮费1.20元(外埠2.00元,不足100克按照100克计算),挂号费3元,以此类推……
封装要求
按挂号交寄的信件一般都是比较重要的,为了保证信件在邮寄过程中内件的安全,要求封皮完好,不易破损,防止内件漏出丢失,所以必须使用标准的邮政专用信封,不能使用自己制作的旧信封或报纸糊成的信封作封皮。
不同信件
个人寄挂号信,必须详细书写寄件人的地址和姓名,如果不详细,是不能按挂号信交寄的。单位寄挂号信,不要求写寄件人姓名,但必须写清单位的地址和单位的全称,不能简化。
收取挂号信→投递人员按址投递→收信人出示身份证明(证件种类:户口簿、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武装警察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护照、驾驶证等),即使收件人与投递人员熟识、熟悉,一并按照签字签写证件号码,由投递员核实无误,交由收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