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
宝清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核心,北大荒腹地,隶属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代管县,城东、城西有马鞍山和局福山相互遥望,城西、城南有挠力河、宝石河,城中有人工运河南北贯通。2021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9.2亿元1。同年,入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2。截至202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9.23万人3。根据2023年2月官网显示,行政区域面积10001.27平方公里,辖7镇,3乡,145个行政村,9个县属林场,县域内有3个国营农场和16个森工林场4。宝清县是全国11个重点煤炭开发区和7个煤化工基地之一,是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核心区、全国重要的战备战略要地和对俄贸易的内陆港4。
宝清县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东西南三面环山,北部为平原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5。县域耕地面积717万亩,森林面积710万亩,有百余种野生植物,几十种野生动物和二百多种鸟类,2023年,已探明矿产资源54种之多,黄金储量近100吨4。
2021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家,各级各类学校125所,卫生机构310个1。
西周时期称肃慎,两宋时期称女真人,是满族的发源地之一,抗战时期宝清成为抗联重要的根据地,建国初期又成为开发北大荒的主战场,1916年建县,隶属吉林省依兰道。1934年,划属新设的三江省。1945年划属黑龙江省合江专员公署,1984年划属佳木斯市,1991年划属双鸭山市。宝清—佳木斯—成都客运列车已经开通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宝清县
- 面积
10001.27平方公里
- 行政区类别
县
- 国家/地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 下辖地区
宝清镇、七星泡镇等
建制沿革
宝清县属太古层地质,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
商周时期为肃慎居地,汉晋时期易称挹娄,南北朝时期为勿吉,唐初为黑水都督府所辖,元代为辽阳行省水达达路胡尔哈万户府管辖。明初,划归辽东都指挥使司。清初,属诺罗路窝集部,为盛京将军和宁古塔昂邦章京及其所属副都统管辖。
19世纪以来,沙俄的侵略,迫使清廷放弃封禁政策,提倡兴垦戌边,注意边疆设治。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临江州(今同江市),宝清隶于其下。
宣统元年(1909年)临江州改为府治,宝清亦为其辖。
民国元年(1912年)宝清设分防经历。
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分治员,隶属临江县,发放街基,始立市井。
民国五年(1916年)宝清正式建县,隶属吉林省依兰道。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制,归吉林省直辖。
1933年1月9日,宝清沦陷,同年2月,伪宝清县公署成立。
1934年10月,宝清县划归为三江省,1939年6月又划归伪东安省,1943年10月归东满总省管辖。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宝清一度被日伪残余势力所控制。
1946年7月2日,宝清解放,成立县民主政府,归合江省东安地区行署管辖。
1947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1948年又划归合江省所属。
1949年,合江省制撤销,宝清县划归松江省。
1954年8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合并,宝清县划归黑龙江省合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管辖。
区划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