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
9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
因高尚品行和模范事迹而闻名,并以雷锋精神影响了后世一代代中国人。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伟大领袖毛主席于1963年3月5日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因此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雷锋(原名雷正兴)
- 外文名
Lei Feng
- 别名
伢子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人物关系共6人
雷明亮父亲
雷正德哥哥
雷新庭祖父
刘成德战友
乔安山战友
姚德奇战友
人物简介
雷锋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解放后,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感激之情,甘当革命的“傻子”,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他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理论,“雷锋日记”真实记录了他对党的事业的坚定信念。他始终以“螺丝钉”精神,干一行、爱一行,最苦最累的活,他总是冲到最前面。他乐于助人,关心同志,无论在部队,还是到外地,只要遇到别人有困难,他都尽全力帮助。“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当年传为美谈。他生活俭朴,把省吃俭用积存起来的钱,基本都捐寄给受灾群众和需要帮助的战友3。
人物生平
1960年11月8日,运输连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雷锋入党申请,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
1960年11月9日,工兵团党委在党委书记、政委韩万金主持下,在沈阳军区招待所临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批准雷锋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60年11月23日,沈阳军区工程兵党委作出授予雷锋“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决定。
1960年11月27日,雷锋荣立二等功,作为立功代表在全团授奖大会上发言,团长吴海山、政委韩万金分别向雷锋颁发二等功奖状和“模范共青团员”奖状,此后,雷锋又荣立过三等功一次,受团、营嘉奖多次。
1960年12月1日,雷锋日记(从1959年8月30日至1960年11月15日,15篇)在沈阳军区《前进报》首次发表。这个月,雷锋在《前进报》发表署名文章《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
1961年2月3日,应邀到海城驻军作忆苦思甜报告,与全国战斗英雄郅顺义(董存瑞战友)亲切交谈。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1年7月27日,接到抚顺市人民委员会通知书。
1961年7月31日至8月3日,出席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2年1月27日,雷锋被批准晋为中士军衔。
1962年春节,雷锋在《前进报》发表《62年春节写给青年同志们的一封信》。在此前后,雷锋又在《前进报》发表了《在毛主席的哺育下成长》、《我是怎样从一个苦孩子成长为毛主席的好战士的》、《做毛主席的好战士》等著名文章。
1962年2月14日,雷锋被选为党代会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工程兵十团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