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访局是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是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部门,2013年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全面放开。
其他职责还有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等。2018年3月,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方案,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1。2023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更好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将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家信访局
- 机构属性
国务院直属机构
- 现任局长
李文章
-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
- 网站
http://www.gjxfj.gov.cn/
- 隶属
国务院2
历史沿革
197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成立。
1980年,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成立。
198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合并,成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
200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规定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中央部门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8号)、《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6号)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批示精神,中办国办信访局更名为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为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业务上接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指导。”
2023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更好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将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2。
机构职责
(一) 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二) 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三) 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 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 综合协调指导全国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推动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中央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 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 承担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 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 承担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3。
机构设置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