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5.自然环境
  • 5.1.地理位置
  • 5.2.地质地貌
  • 5.3.气候特征
  • 5.4.土壤特征
  • 5.5.水文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土地资源
  • 6.2.水产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1.交通
  • 12.社会
  • 12.1.教育事业
  • 12.2.科学技术
  • 12.3.文化事业
  • 12.4.医疗卫生
  • 12.5.体育事业
  • 12.6.社会保障
  • 12.7.镇村建设
  • 13.荣誉
  • 14.参考资料

南头镇

南头镇,是中山市下辖镇,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北部,地处珠江三角洲西南部,东和东南与黄圃镇接壤,西和西南隔鸡鸦水道与东凤镇、阜沙镇相望,北与顺德区容桂街道相邻。截至2023年6月,全镇面积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20万人,辖6个社区居委会1。南头属中山市北部平原区(海积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南头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2,先后被评为中国家电品牌基地、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家电)、全国轻工业先进产业集群等荣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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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珠西线高速、广珠城际轨道、广中江高速、南沙港铁路贯穿全镇,随着中山轨道交通与湾区城市群的互联互通,未来南头将进一步成为中山北部的交通枢纽和对接广佛的门户城镇。旅游景点有南头中心公园,水上运动公园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南头镇

  • 面积

    28平方公里

  • 外文名

    Nantou Town

  • 人口数量

    约20万人(2023年6月常住人口)1

  • 行政区类别

    市辖镇

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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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山县志》记载,1542年香山东北部形成冲积平原,东海十六沙(沙洲)浮出水面形成陆地,其中的坡头沙就是南头,地属黄旗都。

清光绪初年(1880年)改都为镇,黄旗都仍沿旧称。

清宣统二年(1910年)改镇为区,南头地属黄旗都改为第九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5月,第九区改为东海区,南头属东海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9月,中山县东海区改为第九区,南头属第九区坡头孖沙乡。

民国三十年(1946年)9月,中山县撤销区建制,改设为67个乡镇,南头属文明乡之坡头孖沙。

1949年冬,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南头属第九区文明乡(辖12个村)。

1953年6月,南头属第七区,驻团结乡,辖乡12个。

1954年4月,东凤、复合称南头公社。

1955年8月,设置南头区,驻团结乡,辖乡12个,行政村39个。

1957年2月,设置南头乡,驻团结村,辖行政村3个。

1957年2月改称南头乡并分出东凤乡。

1958年8月—10月改为南头公社后归并小榄公社称为南头耕作区,辖生产营3个。

1961年8月中山县恢复区建制,改为南头区驻团结,辖公社3个,生产大队43个,其中南头公社辖生产大队11个。

1967年12月,复称南头公社,驻东凤圩,辖生产大队20个,生产队225个。

1974年1月,南头公社析出东凤公社,驻南头圩,辖9个生产大队,114个生产队。南头圩及7个生产大队:民安、团民(南头、汲水)、合生(华光)、结合(北帝、穗西)、滘心、红星(将军)、新风(低沙)。

1976年12月,南头公社辖圩1个:南头圩;生产大队9个:南头、汲水、民安、合生(华光)、结合(北帝)、穗西、滘心、将军、低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