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早年生活
  • 4.从政经历
  • 4.1.检察官
  • 4.2.加州州长
  • 4.3.美国首席大法官
  • 4.4.沃伦委员会
  • 4.5.职位接替
  • 5.沃伦法院
  • 5.1.总体评价
  • 5.2.布朗案
  • 5.3.贝克诉卡尔案
  • 5.4.米兰达案
  • 6.后世纪念
  • 7.相关书籍
  • 8.参考资料

厄尔·沃伦

厄尔·沃伦(Earl Warren,1891年3月19日—1974年7月9日),美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第1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1953年-1969年)、前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1943年-1953年)。12他也是沃伦委员会的主席,负责调查1963年约翰·肯尼迪遇刺案。2沃伦被广泛视为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首席大法官和领袖人物之一。

厄尔·沃伦1891年出生于美国洛杉矶,毕业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先后获得法律本科及法律博士学位(J.D.)。121943年,他就职加州州长,并于1946年及1951年连续两次成功连任。12沃伦任加州州长期间,加州经济迅速发展,以加州大学为核心的加州公立大学体系逐渐完善,1945年他还见证了《联合国宪章》在加州旧金山的签署。

1953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任命厄尔·沃伦担任第14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2在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厄尔·沃伦领导的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确立“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制、瓦解种族隔离、推进民权、政教分离、逮捕程序改革(米兰达警告)、抗击麦卡锡主义、保障言论自由等众多里程碑式的判决。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厄尔·沃伦

  • 外文名

    Earl Warren

  • 国籍

    美国

  • 出生日期

    1891年3月19日

  • 逝世日期

    1974年7月9日

早年生活

厄尔·沃伦(Earl Warren)1891年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他在伯克利加州大学获得了法律本科学位(1912年)和法律博士学位(1914年)。12从法学院毕业之后,沃伦在旧金山以及奥克兰的私人律师事务所工作,直至1919年当选奥克兰市的副检察官(Deputy City Attorney)。12

从政经历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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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沃伦当选旧金山湾区阿拉米达县的副助理检察官(Deputy 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1925年升任为该县的地方检察官(District Attorney)。12

1938年,沃伦当选加利福尼亚州的首席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 of California)。12期间,他支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扣留在美日本人和日裔。

加州州长

1942年,沃伦以共和党的身份当选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并在1946年和1950年连任两届。沃伦在经济方面的工作出色,为二战后直到1960年代中期的近20年繁荣打下了基础,并为加州建设了以加州大学为核心的声望卓著的公立大学系统,为几代加州人提供了质高价廉的高等教育。1945年,沃伦参与了在加州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俗称“旧金山会议”),并见证了《联合国宪章》的签署。

沃伦在1948年曾作为副总统候选人和托马斯·杜威搭档参加美国总统大选,但以微弱之差败给了杜鲁门。

美国首席大法官

沃伦时期的美国最高法院

1953年,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名沃伦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令很多人意外的是,沃伦比预料的更加倾向于自由派,以至于艾森豪威尔总统认为提名沃伦乃是他“一生中所犯的最愚蠢的错误”

在沃伦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判决,包括1954年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裁定公立学校种族隔离违宪)、1962年到1964年期间以“贝克诉卡尔案”为首的“一人一票”诸案(极大地提高了城市选区选民的投票权重,强调各选区间选票价值的相对平等)、Hernandez 诉德克萨斯州案(裁定墨西哥裔美国人有权参加陪审团)、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确立了对公众人物诽谤案件的“真实恶意原则”),1966年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要求警方羁押当事人必须告知其拥有某些权利,包括请律师的权利,常被称为“米兰达警告”)。12

1969年,沃伦从最高法院退休。

沃伦委员会

肯尼迪遇刺案发生后,沃伦担任调查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又被称为沃伦委员会。在调查之后,该委员会得出结论说(沃伦报告),行刺纯属个人所为。

职位接替

职位

前任

任期

继任

加利福尼亚州州长

卡伯特·奥尔森

厄尔·沃伦(1943年-1953年)

古德温·奈特

美国首席大法官

弗雷德·M·文森

厄尔·沃伦(1953年-1969年)

沃伦·厄尔·伯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