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
南和区,别名和阳,隶属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市南和区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东南端,西与邢台信都区、南连沙河市接壤,东连平乡县,北接任泽区,全区总面积405平方公里,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1。截至2023年4月,南和区总人口41.3万人2。截止2021年3月,辖5镇、3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18个行政村仓”2。2020年,南和区生产总值(GDP)完成83.8224亿元3。南和区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国家卫生城、省级文明城和省人居环境进步奖荣誉称号4。
南和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316家5。
南和区的前身为南和县,始置于西汉时期,隋唐后为邢州九县之一,2020年6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南和县,设立邢台市南和区6。南和区处于京津唐都市圈与洛阳—郑州—开封城市经济交汇处,由纵贯南北的京港澳高速、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铁及107国道相连;同时又是环渤海都市圈——胶东半岛等发达地区向西部内陆地区过渡的中心地带,由横穿东西的邢汾高速、青银高速、邢黄铁路连接发挥“南联北引,东进西出”作用7。南和区的旅游景点有兴台古镇 、天梯山旅游区。南和区的文化风俗有已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抬黄杠”8。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南和区
- 面积
405平方公里
- 外文名
Nanhe County
- 别名
和阳、嘉禾城、和城9
- 行政区类别
区
建制沿革
历史沿革
《禹贡》属冀州。西周属邢国。战国时期属赵国。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置南和县,属钜鹿郡。
景帝中元二年(前144年),分钜鹿郡置广平郡,辖南和县。
东汉光武六年(公元30年),朝平县并入南和县。
东汉光武十三年(37年),南和县改属钜鹿郡。
三国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南和县隶冀州广平郡。
西晋太始元年(265年),南和并入任县。
北魏太和十二年(496年),析任县复置南和县,仍属广平郡。
北魏孝昌三年(527年),析广平郡设北广平郡,治所南和,辖南和、任县、襄国三县。
北齐天宝七年(556年),撤北广平郡并入广平郡,南和县属广平郡。
北周(567—581年)时期,析广平郡置南和郡,治所南和县。
隋开皇三年(583年),撤销南和郡,南和县属洺州。
开皇十六年(596年),置邢州,辖割龙冈县、南和县、平乡县等九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南和县置为和州,武德四年(621年),复为南和县,仍属邢州。
天宝元年(742年),邢州更名钜鹿郡,至德二年(757年)复名邢州,均辖南和县。
北宋宣和元年(1119年),邢州改为信德府,辖南和县等八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