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形地貌
  • 5.3.气候环境
  • 5.4.水文特征
  • 5.5.土壤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水资源
  • 6.2.土地资源
  • 6.3.林业资源
  • 6.4.生物资源
  • 6.5.矿产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0.1.历史文化
  • 10.2.地方语言
  • 11.交通
  • 12.社会
  • 12.1.科学技术
  • 12.2.文化事业
  • 12.3.基础设施
  • 12.4.扶贫攻坚
  • 12.5.环境保护
  • 13.旅游
  • 13.1.医疗卫生
  • 13.2.体育事业
  • 13.3.社会保障
  • 14.著名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清河县

河北省邢台市下辖县

清河县,隶属河北省邢台市,古称青阳1,位于河北省东南部、邢台市的东部,东北与衡水市故城县接壤,东隔卫运河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相望,自南而西分别与临西县、威县为邻,北依清凉江与南宫市毗连2。清河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季节分明。总面积502平方千米3。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清河县常住人口421582人45

隋大业初年(605年),置清河郡。民国元年(1912年),清河县属河北省。1952年,清河县属邢台专区。1958年11月,清河县并入南宫县。1961年5月,恢复邢台专区。同年七月清河县由南宫县分出,恢复清河县,属河北省邢台专区。1993年,邢台撤地区建市,清河县属邢台市。截至2021年10月,清河县辖6个镇,县人民政府驻葛仙庄镇。

清河县特色经济为羊绒制品,被誉为“中国羊绒之都”,是世界最大的羊绒及羊绒制品集散地,年经销总量占世界40%、全国60%,总产值逾200亿元6。清河也是邢台市东部副中心城市,被河北省列入全省首批扩权县和优先培育的中等城市之一。河北省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7。清河县境内有京九铁路在清河设有二级站;青银高速公路、308国道和肃临线、邢清线纵横穿境。清河县是张姓的发源地,也是水浒打虎英雄武松的故乡,被国家授予“中国武松文化之乡”称号。电视剧《沃土》的故事起源和拍摄地,书籍《金瓶梅》故事起源地。

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92亿元8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清河县

  • 面积

    502平方公里

  • 外文名

    Qinghe County

  • 别名

    贝州青阳

  • 行政区类别

建制沿革

地名由来

清河之名始于汉代。据《嘉靖广平府志》载,汉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置清河郡(治在青阳县,即今清河县地),因境内有清河流经而得名(《水经注》记:“清河又迳清阳县故城西”)11。东汉时郡治徙于甘陵县(今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地),遂更名甘陵郡。三国、魏时,郡、县(甘陵县)均改名为清河,但其县并非今清河县境(治在今河北省临西县)。北齐时,于今清河县地设武城县,并迁清河郡治此,于开皇六年(公元586年)改武城县名清河县,自此清河县才名副其实。

历史沿革

今县境,西周属邢国境,邢灭属卫,春秋时期为晋国地。战国时为赵国辖域。秦代置厝县(故城在今县西北),属巨鹿郡。西汉时,除厝县外还置有信城县(故城在县西北十二里)、青阳县(故城在县东,今山东省地)和武城侯国(治在今县城关,文帝十二年废),均属冀州清河郡(治在清河县。此间时郡时国,几经更复)。

东汉时,厝县改为甘陵县,信城、清阳两县亦省入,同时清河国(建初七年封为国)治迁至甘陵。于建和二年(公元148年),清河国改名甘陵国。

清河县

三国、魏时,甘陵郡(东汉建安十一年改郡)和甘陵县均复名清河,一直到晋代,今县境即为清河县辖域(此时之清河县辖域较大,除今清河县境外,还含有今山东省地),仍属冀州清河国(于西晋咸宁三年封为国)。北魏时,于太和七年(公元483年)在今县境置斌强县,属冀州长乐郡(太和十一年改隶广宗郡,不久即废,遂还属长乐郡)。

北齐时,斌强县仍属长乐郡,于天保七年(公元556年)析清河县西北境设武城县(即今清河县地,治在汉信城县故城),后又将清河县改置为贝丘县,均属司州清河郡。

隋代,于开皇六年(公元586年)武城县改名清河县,贝丘县改为清阳县,仍为清河郡辖。斌强县初属长乐郡,开皇三年罢郡隶冀州,大业三年废州改属信都郡。

清河县古建筑

唐代,于武德九年(公元626年)省斌强县入清河县。清阳县于永昌元年(公元689年)徙治于永济渠东(永济渠为今南运河),和清河县同隶河北道贝州(治清河县。天宝元年罢州为清河郡,至德二年复名贝州)。五代时,清河、清阳二县仍隶贝州。

宋代,清河县于端拱元年(公元988年)徙治于永宁镇,淳化五年(公元994年)又迁治今县城关,和清阳县同隶河北东路恩州(庆历八年贝州改称)。于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省清阳县并入清河县。入金后,清河县改隶大名府(后为路)。

元代,清河县属中书省大名路(先为恩州,太宗七年改隶)12

清代,清河县为直隶省广平府。

民国时,清河县(1913年)改为大名道,十七年(公元1928年)直隶于河北省,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初划属河北省十四督察区。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9月创立了冀南区抗日根据地,清河县为其辖地。

1941年8月,晋冀鲁豫边区成立,辖冀南区,清河县为冀南区十三专区。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5年11月清河县改属冀南区二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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