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八红旗手
全国三八红旗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工作组织在三月八号妇女节颁发给优秀劳动妇女的荣誉称号,是全国专项表彰妇女先进人物的最高荣誉,开始于1960年,首届全国三八红旗手的杰出代表为金学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该奖项的评选表彰工作曾一度停止,后于1979年得到恢复1,一般每4-5年集中评比表彰一次2。
该奖项主要表彰在中国各条战线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先进个人和妇女先进集体2,包括三个奖项类别,对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授予荣誉证书、奖章、奖杯和一次性奖金,对全国三八红旗手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对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其评选流程是由全国各推荐单位推选候选人,经各部门审查同意、公示后报评选办公室,最后由评选办公室召开评委会,投票选出建议名单,最后报全国妇联书记处会议审定后通过中国妇女网进行公示3。
2026年3月2日,全国妇联在京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9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59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400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600个全国巾帼文明岗4。
该奖项以政治待遇为主,由全国妇联适时组织获奖者代表参与重要庆典、纪念活动,进行学习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得称号的个人和集体提供相应支持,加强对生活困难者的帮扶,可在重要节日、纪念日等开展走访慰问。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出席当地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开展休假、疗养、体检、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活动5。
基本信息
奖项背景
名称由来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战争的阴影笼罩着世界,帝国主义企图瓜分殖民地。1910年8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国际社会主义者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17个国家的代表,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扩军备战,保卫世界和平;同时还讨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8小时工作制和妇女选举权问题。领导这次会议的著名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克拉拉·蔡特金倡议,以每年的3月8日作为全世界妇女的斗争日,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拥护。从此以后,“三八”妇女节就成为世界妇女争取权利、争取解放的节日,这就是三八妇女节的来历。
奖项沿革
全国“三八”红旗手和红旗集体的评选表彰开始于1960年。40多年来,全国已经有多名优秀女性和多个先进集体获此殊荣。她们以中国女性特有的勤劳与智慧在不同时期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与男子共同创造着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赢得了全社会的赞誉和尊敬。实践证明,中国妇女不愧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不愧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半边天”。
由全国妇联组织的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比表彰活动,迄今已有几十年历史,其表彰对象均是各个时期为国家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妇女典型,是全国专项表彰妇女先进人物的最高荣誉,一般每4-5年集中评比表彰一次。
历届情况
1960年3月5日,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0个单位在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召开《庆功表彰迎三八,高举红旗齐跃进》广播大会。全国妇联授予6305名先进妇女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授予3697个以妇女为主体的先进集体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1979年9月21日,继中国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后,全国妇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三八”红旗手(集体)大会,授予8960名先进妇女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042个集体为“三八”红旗集体。其中,最优秀的191名(个)被选为“三八”红旗手(集体)标兵。
1983年9月12日,在中国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闭幕式上,全国妇联授予8568名先进妇女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授予1391个单位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并将其中最优秀的100名“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树为标兵。
1985年3月7日,全国妇联表彰了150名在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女先进人物(含妇女工作者),授予其中11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其余的曾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
1988年3月7日,全国妇联授予被全国妇联、农牧渔业部、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妇女报、中国农村经营报联合表彰命名的50名全国优秀女企业家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9年3月7日,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全国妇联成立40周年大会上,全国妇联授予1008名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同时授予全国妇联表彰的504名全国优秀妇联干部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9年9月30日,全国妇联授予在庆祝建国40周年时表彰的435名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90年3月7日,全国妇联表彰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的100名先进女能手,并授予其中85人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同年12月,全国妇联授予在第十一届亚运会上荣获金牌的93名女运动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15个团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1991年3月7日,全国妇联授予在“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的100名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同年8月23日,又授予14位在抗洪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91年8月,全国妇联授予北京市税务局昌平分局杨淑志等10名女税务官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92年3月7日,全国妇联授予“双学双比”先进个人(100名)、“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及48名女企业家为全国“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