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展历程
  • 3.1.企业简介
  • 3.2.历史介绍
  • 3.3.企业沿革
  • 4.企业业务
  • 4.1.主要业务
  • 4.2.主要产品
  • 5.企业业绩
  • 6.企业文化
  • 6.1.品牌故事
  • 6.2.文化理念
  • 7.主要荣誉
  • 7.1.企业荣誉
  • 7.2.社会责任
  • 8.企业事件
  • 9.慈善公益
  • 10.社会影响
  • 11.强强联合
  • 12.行业活动
  • 13.参考资料

旺旺集团

中国食品生产企业

旺旺集团(Want Want Group)是一家业务多元化的综合性台资企业,于1962年成立,总部位于上海,集团主席为蔡衍明。前身为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83年创立旺旺品牌,于2008在中国香港交易所上市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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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经营食品行业外,旺旺还涉足医疗服务、餐饮连锁、农业、酒店、房地产等领域。在多个电商平台设有旗舰店24

2023年12月19日,旺旺集团宣布以中国旺基金会向甘肃地震灾区捐赠200万现金及200万等值的旺旺产品跟水神产品5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旺旺集团

  • 外文名

    Want Want Group

  • 公司口号

    有缘相聚团结旺旺。努力工作精神旺旺

  • 国家

    中国

  • 总部地点

    上海3

发展历程

企业简介

企业标志

旺旺公司之业务可追溯至台湾 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旺旺公司于1992年正式投资大陆市场,是台湾第一个在大陆注册商标并且拥有最多注册商标的公司,于1994年在湖南设立第一家工厂,1996年在新加坡上市。旺旺秉持着“缘、自信、大团结”的经营理念,立志成为“综合消费食品王国”,向着“中国第一,世界第一”的目标不断前进。

旺旺自投资大陆市场以来,足迹遍布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新加坡、日本。截止2006年6月,以覆盖区域市场为目标,在中国地区开办工厂110多家,打造生产线200余条,经销合作伙伴超万家,业务范围横跨六大洲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如今的旺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业务多元化的综合性企业,除了经营食品行业外,旺旺还涉足医疗服务、餐饮连锁、农业、酒店、房地产等领域。

多年以来,旺旺备受广大消费者的肯定与支持,贫困、不幸人士及重大灾难提供各项援助和支持。

历史介绍

旺旺集团的起源可追溯到位于台湾宜兰县罗东镇的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62年,从事罐头食

经营理念

品的代工与外销,但当时为蔡衍明父亲蔡阿仕的朋友所经营。1976年经营权由蔡阿仕接手,年仅20岁而且学历只有国中毕业的蔡衍明自告奋勇参与公司的营运,隔年(1977年)蔡衍明即以总经理身份接掌经营权。然而缺乏经验与能力的蔡衍明不久便遇上大亏损,该公司推出的“浪味鱿鱼丝”造成公司惨赔新台币1亿元以上。1979年开始借由自创品牌“旺仔”重新开拓台湾市场。之后因看好日本米果有厚利可图,而找上日本米果大厂岩琢制果代工,后来取得岩冢技术授权并推出“旺旺仙贝”获得极大的成功,广告宣传有效结合了台湾的民俗祭拜习惯,在台湾的市场占有率一度高达95%,迫使老牌食品大厂统一与义美相继退出竞争。1983年,商标定名为“旺旺”。

借由与民间信仰结合的行销手法,旺旺陆续推出的新产品如“浪味仙”、“雪の月”、“旺仔小馒头”等皆有不错的成绩。蔡衍明于是计划将版图向台湾以外地区扩张,尤其是改革开放中的中国大陆。1989年便在中国注册了“旺旺”商标,为第一个在大陆注册商标的台湾厂商。1992年蔡衍明舍弃竞争日趋激烈的大陆沿海省份,到湖南长沙设厂,成为湖南省第一家外资厂商,开始了旺旺在大陆的米果生意。由于旺旺是中国大陆第一家米果厂商,丰厚的利润吸引了大批厂商跟进,造成毛利一路下滑;于是旺旺以扩大经济规模的策略应战,一方面极力压低成本,一方面以低价逼退跟进者,最后不但稳住了战局,也以高达85%的市场占有率称霸大陆。

1996年,旺旺曾以旺旺控股公司名义,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但因交投反应不好,结果蔡衍明在2007年决定把公司私有化,撤回在新加坡的上市地位。

1997年6月成立旺旺中国旺基金会,专门从事社会福利事业与公司公关工作的开展。

2007年,台湾发生力霸集团金融事件(力霸案),旺旺陆续开始购入该集团旗下公司的股份;以增资的方式入股力霸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友联产物保险,并更名为旺旺友联产物保险。另外亦希望以30亿元取得东森电视40.32%股权,成为最大股东,但可惜终失败。

2008年,旺旺再以“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151)名义,转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当时每股招股价为$3港元。

2009年,旺旺集团跨足媒体产业,买下经营面临巨额亏损、拥有中国时报、工商时报、中国电视公司、中天电视等多家媒体的中国时报系,由于电子媒体经营权易手需经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审核,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虽然通过两家电子媒体的董监变更案,但核准处分中包含要求董、监不得重复、设置独立董事、独立摄影棚等七项附款,引发违反依法行政的争议,面对此一争议旺旺集团强烈不满并动用媒体反击。所谓客观公正的民间团体如财团法人媒体观察基金会,媒体改革学社表示如旺旺不让此案回归公共领域进行理性讨论,将呼吁大家拒绝三中。旺旺集团遂在中国时报头版以半版广登报要求曾经污蔑批评该案之人道歉,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截至2009年6月14日,共有四名学者跟记者收到存证信函。极少数部份部落客认为旺旺集团作为民营媒体却以法律恫吓方式打压公共言论自由,发起“我也要旺旺的存证信函” 活动串连。

企业沿革

1962年成立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