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3.1.分校时期
  • 3.2.调整合并时期
  • 3.3.文理时期
  • 4.办学条件
  • 4.1.院系专业
  • 4.2.师资力量
  • 4.3.学科建设
  • 4.4.教学建设
  • 5.校区环境
  • 5.1.高新校区
  • 5.2.石鼓校区
  • 5.3.蟠龙校区
  • 6.报考条件
  • 7.学术研究
  • 7.1.科研平台
  • 7.2.科研成果
  • 7.3.学术资源
  • 8.学校领导
  • 8.1.现任领导
  • 8.2.历任领导
  • 9.文化传统
  • 10.学校荣誉
  • 10.1.获得荣誉
  • 10.2.获得排名
  • 11.知名校友
  • 12.参考资料

宝鸡文理学院

陕西省综合类公办院校

宝鸡文理学院(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简称宝文理),坐落于陕西省宝鸡市,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还获得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是“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基地”首批合作院校和“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建设院校12

宝鸡文理学院的前身为1958年创办的宝鸡大学(本科),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5年恢复为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本科),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宝鸡师范学院,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与1984年新设立的宝鸡大学合并,更名为宝鸡文理学院1

学校有高新、石鼓、蟠龙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00多亩,设有17个二级学院,64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有29门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省级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9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66个二级学科(领域);1个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截至2024年12月)1

宝鸡文理学院位列2024年ABC中国大学排名第332名3、2024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第386名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宝鸡文理学院

  • 校训

    博文明理厚德尚能

  • 外文名

    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 校歌

    宝鸡文理学院校歌

  • 简称

    宝文理BUAS

历史沿革

分校时期

  • 原省属本科宝鸡大学

1958年,陕西省政府批准创办省属四年制本科高校宝鸡大学,校址位于长寿山麓。

1963年,宝鸡大学因文革停办,学校部分师资、设备、图书资料等移交宝鸡长寿中学。

原省属本科宝鸡大学
  • 原省属本科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宝鸡师范学院

1975年,在宝鸡市政府及陕西师范大学支持下,宝鸡大学旧址停办长寿中学,成立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

陕师大宝鸡分校

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改建为宝鸡师范学院,四年制本科的办学层级、学制保持不变。

1980年,在省市政府支持下,宝鸡师范学院建设了石坝河校区(今石鼓校区)。

宝鸡师范学院成立迎新会
  • 原市属职业大学宝鸡大学

1984年6月2日,宝鸡市政府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创办了以培养应用型工科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市属高等职业专科学校——宝鸡大学。校址设在宝鸡市工交干校,系收费、走读、不包分配的短期职业大学,设有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管理工程等系(科),有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工业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工业电气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工业企业管理等专业和中文秘书大专班。

原职业大学宝鸡大学

调整合并时期

1989年秋,因办学分散、生均成本高,陕西省教育奠基会提出了将宝鸡师范学院与宝鸡大学合并的部署。

1991年10月下旬,时任省教委主任戴居仁、宝鸡市市长李均就合并办学申请世界银行100万美元贷款进行协商。

1992年1月29日,省教委就两校合并问题专文呈报国家教委审批。2月14日,国家教委计划建设司电话通知陕西省教委:国家教委批准宝鸡师范学院与宝鸡大学两校合并,请即宣布予以执行。至此,两校的调整合并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两校的合并进入实施阶段。5月,时任宝鸡师范学院院长杨异军和院办主任赵尚东等同志去北京向国家教委反映了学校的情况,并转达了学校所在省、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新校名拟定为“宝鸡大学”的意见,国家教委派相关司、处负责人专门和学校代表进行了座谈并传达了国家关于高校设置及校名问题的新规定,认为学校的学生规模、师资力量、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及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硬件和教学科研水平等未达到大学的标准。不同意将新校名定为“宝鸡大学”,并责成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另行确定新校名。经学校和省教委反复斟酌协商,认为美国许多高校就叫文理学院,新校拟采用“宝鸡文理学院”作为校名。10月,省教委向国家教委呈报了《关于宝鸡师范学院与宝鸡大学合并后新校名确定为“宝鸡文理学院”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