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专业代码1303051。
该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可从事电视台、影视制作类单位相关岗位,例如节目编导、节目策划、电视编导、电影编导等1。
主要课程有《AE影像特效制作》《摄影摄像》《剪辑技术与艺术》《电影导演》等1。
1998年,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在艺术类下新增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该专业由原文艺编导、电视编辑和影视节目制作三个专业合并组成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播电视编导
- 外文名
Radio and television programming
- 专业代码
1303053
- 专业层次
本科
- 学科门类
艺术学
- 专业类别
戏剧与影视学类
- 修业年限
四年
-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设立背景
20世纪20年代,广播诞生于美国。
在1926年10月1日,中国人自办(官办)第一座广播电台哈尔滨广播电台开始广播。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的广播事业拉开了自给自足的序幕。
在电视方面,1958年5月1日,现中央电视台的前身北京电视台作为中国第一座电视台开始试播,标志着中国电视事业的开始。
1956年,毛泽东同志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文学艺术及科技工作者提供了极大的自由发展的空间。
1978年,恢复了高考政策,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政策支持。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的科技和文艺工作者拥有了更为宽松、活跃的外部环境。政策的支持,使得中国的广播电视事业空前繁荣起来。
有数据显示,仅2014年,中国电视荧屏上新增综艺节目的数量达到106档,电影、短片等更是供不应求。
发展历程
1998年,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在艺术类下(代码0504)新增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代码050420),该专业由原文艺编导(050435)、电视编辑(050436)和影视节目制作(050449W)三个专业合并组成2。
200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在中国国内最早设立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数字技术与艺术)专业。
2001年以前,开设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院校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20所院校。
2012年10月,教育部第四次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实施,艺术学独立成为一级学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属于艺术学科下戏剧与影视学类的专业4。
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着眼于广播电视发展的学科与产业前沿,旨在培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导演、频道与栏目策划、节目采访制作,以及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及其他语言传播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基本定位制定合适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同时应根据社会、经济和行业的发展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培养规格
学制与学位
1、广播电视类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总学分建议控制在160学分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