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试验
核试验(Nuclear Test),为了军事研究和科学研究目的在预定条件下进行的核爆炸装置或核武器爆炸试验。1
其主要目的是:鉴定核爆炸装置的威力及其他性能,验证理论计算和结构设计是否合理,为改进核武器设计或定型生产提供依据;在核爆炸环境下研究核爆炸现象学和各种杀伤破坏因素的变化规律;研究核爆炸的和平利用等。它是一项规模很大、需要多学科、多部门协同配合和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科学试验。1人类的第一次核试验是在美国新墨西哥州的洛斯阿拉莫斯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完成的。核试验一般可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分析与总结阶段三个阶段。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核试验
- 性质
物理实验、武器测试
- 外文名
Nuclear Test
- 释义
核爆炸装置或核武器爆炸试验1
- 实验方式
大气层、地面、地下、水下
- 诊断手段
物理测试,放射化学分析
发展历程
从1945年7月16日美国进行世界上首次核试验到1989年底,各国共进行了1800多次核试验。其中,美国900多次,苏联600多次,法国180多次。美、苏两国核试验次数约占总数的90%。
1964年10月16日,中国在新疆罗布泊核试验场进行了首次原子弹试验。
1966年12月28日进行了首次氢弹原理试验。
1963年8月,在莫斯科签订了《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见《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
1974年7月,美、苏两国又签订了《限制地下核试验当量条件》,规定从1976年3月31日起,不再进行爆炸当量在15万吨以上的地下核试验。由于美、苏两国已积累了大量的核试验资料,完全有可能通过低当量的地下核试验研制和完善各种核武器。
1974年,印度进行过一次核试验。
试验目的
通过核装置爆炸进行的试验研究工作。其主要目的是:鉴定核装置的威力及其他性能,验证理论计算和结构设计是否合理,为改进核武器设计或定型生产提供依据;在核爆炸环境下研究核爆炸现象学和各种杀伤破坏因素的变化规律,研究核爆炸的和平利用等。它是一项规模很大、需要多学科、多部门协同配合和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科学试验。
核试验有各种分类方法。按试验目的,可分为武器原理试验、武器改进试验、武器定型试验、武器安全试验、效应研究试验,以及为和平利用所进行的核试验等。但这种分类并不十分严格。通常,一次核试验可包含多重目的。
程序介绍
核试验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
准备核试验装置和场地,布设控制设备,安放记录仪器和效应物,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等。在进行大气层试验时,应十分注意选择气象条件,以尽量减少放射性沉降的危害。
实施阶段
引爆核装置,测量记录核爆炸的各种信号,速报试验的初步结果,收集爆炸产物样品,回收试验成果,探测放射性剂量分布等。
分析与总结阶段
判读、处理并分析测试数据,作出试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