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
新田县,隶属湖南省永州市。位于湖南省南部、永州市东南部,东邻郴州市桂阳县,南界郴州嘉禾县,西连宁远县,北交祁阳县及衡阳常宁市。辖10个镇、1个民族乡、2个街道,230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1022.4平方公里1。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78831万元2。截至2022年末,全县总人口44.29万人2。新田县地处中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树种有88科、106属、800余种,草类124种,野生药用植物557种1。。
2021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207所学校,33个医疗卫生机构2。
新田原为军队屯田处,叫新田堡,又叫新田营,县名继续用旧名。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地。1949年10月10日,新田解放,属永州专区。1984年11月22日,撤销零陵地区和县级永州市、冷水滩市,设地级永州市。
新田县属永州市。有青云公园、新田文庙等旅游景点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田县
- 面积
1022.4平方公里1
- 人口数量
44.29万人(2022年总人口)2
- 行政区类别
县
- 地区生产总值
878831万元(2021年)3
建制沿革
历史沿革
新田原为军队屯田处,名新田堡,又名新田营,县名系沿袭旧名。
春秋战国时属楚地。
秦至汉初属长沙郡(国)。
西汉、东汉时期先后属泠道、营道、舂陵县。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属泠道、舂陵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冷道、舂陵二县,其地并入营道县。
唐大历二年(767年),析延唐县西北县置大历县,新田境域属之。
宋乾德三年(965年),并延喜、大历置宁远县。
明万历二年(1571年),为防宁远东北瑶民造反置新田营。
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分宁远南北二乡十五都置县,以新田营为治所,因为县名,属永州府。
清康熙六年(1667年)始建城。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再划宁远、桂阳部分地区入新田。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10日,新田解放,属永州专区。
1952年,属湘南行政区。
1954年7月,湘南行政公署撤销,分设衡阳、郴州两专区,新田属郴州专区。
1959年3月,新田、桂阳合并为桂阳县,属郴州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