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
孙小果(1977年10月27日-2020年2月20日)12,曾用名为陈果、李林宸,云南昆明人,涉黑犯罪人员。曾在武警昆明边防学校服役1。
孙小果1998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死刑后,1999年二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2007年案件启动了再审,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期间又被多次减刑,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就被释放出狱。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2。
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先后担任过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和区城管局局长,其母亲孙鹤予原本是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曾因帮助伪造材料办理取保候审,在1998年被依法判刑并开除公职。他们20多年来,在为其逃避处罚或者减轻处罚,长期运作,想尽一切办法来结识人,来构建这个关系网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孙小果
- 别名
陈果、李林宸(曾用名)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7年10月27日3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5。
社会经历
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6。
2010年,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
2011年8月,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注册餐饮公司。
2013年起,先后以李林宸和本名孙小果注册经营多家夜店。
人物死亡
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孙小果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7。
人物事件
事件起因
恶行累累
1994年,孙小果犯强奸罪后办保外就医。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同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强行带至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奸污了一位女青年。短短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强行奸污了一名女学生。
1997年11月7日21时许,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等。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