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
双河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位于天山北脉博罗科努山北麓,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总面积2869平方千米。
双河地势西部高、东部低,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境内拥有将军谷、佛谷、卡浦牧尕依沟、仙子瀑布谷等旅游景点,曾入选“2020中国避暑名县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第五师双河市
- 面积
742.18平方千米
- 人口数量
户籍人口105817人(2020年)
- 别名
塔斯尔海
- 行政区类别
县级市、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历史沿革
唐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四月,阿史那贺鲁降服唐朝,被补授为昆山道行军总管。今博尔塔拉一带亦随之归属唐朝。
唐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唐朝在西突厥置瑶池都督府,命先年来降的阿史那贺鲁为左骁卫将军、瑶池都督。今博尔塔拉属其管辖。
唐永徽元年(公元650年)三月,阿史那贺鲁背叛唐朝,吞并别部,建牙帐于双河(今博尔塔拉)及千泉,自号沙钵罗可汗,统有五咄陆和五弩失毕十姓之众。
唐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朝宣布撤销瑶池都督府,出兵征讨阿史那贺鲁。
唐显庆三年(公元658年)十二月,擒贺鲁父子,西突厥汗国灭亡。唐将西突厥五咄陆之一摄舍提暾部安置在博尔塔拉河一带,并设双河都督府,受昆凌都护府统辖,总隶安西大都护府。2
元代有“不剌”、“普剌”、“孛罗”等。旧为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游牧地。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移察哈尔左营驻此,设领队大臣,俗称大营盘。《西域图志》称博罗塔拉。光绪十四年(1888年)属精河直隶厅。
民国九年(1920年)由精河县析置博乐县,博乐市1985年撤县建市。
2014年1月25日,国务院国函〔2014〕15号批复同意设立自治区直辖县级双河市,市政府驻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与兵团五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2014年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正式揭牌成立。3
行政区划
五师双河市市域辖81团、82团、83团、84团、85团、86团、87团、88团、89团90团91团10个边境团场。双河市政府驻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
2019年12月31日,兵团批准在81团、84团、86团、90团分别设立双桥镇、石峪镇、博河镇、双乐镇四个建制镇。45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双河市位于天山北脉博罗科努山北麓,边境线长116.2千米。双河市距博乐市30千米,距博乐阿拉山口机场11公里,距博乐站25千米,距阿拉山口口岸51千米。面积742.18平方千米,市中心位于东经82°21'30",北纬44°50'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