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人物生平
  • 5.主要贡献
  • 6.人物家庭
  • 7.人物评价
  • 8.纪念展馆
  • 9.参考资料

刘少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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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分卷

刘少奇(1898-1969),出生于湖南宁乡,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要成员,对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1969年病逝于河南开封。1980年彻底平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少奇

  • 别名

    刘作黄胡服黄文华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898年11月24日

  • 逝世日期

    1969年11月12日

  • 籍贯

    湖南宁乡

  •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关系共14人

  • 儿子
  • 儿子
  • 儿子
  • 儿子
  • 女儿
  • 女儿
  • 女儿
  • 女儿
  • 第二任妻子
  • 曾孙女
  • 孙子
  • 大舅子
  • 第六任妻子
  • 第三任妻子

人物生平

刘少奇1898年生,湖南宁乡人。青年时代在长沙高等中学读书。1919年先后在北京、保定参加五四运动,并在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1920年在长沙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春赴苏联学习,同年冬在莫斯科转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夏回国,在上海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同年秋,任中共湘区委员会委员,参加领导了粤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和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1923年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代理主任,后被选为俱乐部总主任。1925年5月,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参加领导了五卅运动和省港大罢工。1926年在武汉任湖北省总工会组织部长、秘书长。1927年1月,参加领导了武汉工人和市民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同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大革命失败后,到上海、天津、东北、华北等地,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参加了中共顺直省(今河北省)委的领导。1929年7月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1930年夏,赴莫斯科出席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职工国际执行局委员,会后留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1931年1月,在党的六届四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秋回国,在上海担任党中央职工部部长兼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1932年冬,从上海到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担任全国总工会执行局委员长、福建省委书记。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先后任红军第八军团党中央代表和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1935年1月,在遵义会议上,坚定地支持毛泽东的正确路线,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的中央的正确领导,批评了四中全会以来党在白区工作中所犯的“左”倾错误。并在长征中同张国焘的分裂主义作斗争。同年10月到达陕北后,任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委员长。1936年3月到天津主持北方局的工作,在华北地区正确地执行了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巩固和发展了一二九运动的成果。他写了《肃清立三路线的残余—关门主义冒险主义》于批判了以王明为代表的第三次“左”倾错误,全面地探讨了党的白区工作的路线和策略。1937年5月返回延安,在白区党代表会议上,作了《关于白区的党和群众工作》的报告,总结了白区工作的经验,对以后的白区工作起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初期,他深入敌后,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救亡运动,领导了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和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工作。1938年冬,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组织和建立华中抗日根据地。1939年4月,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同年7月,在延安马列学院作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讲演,对党员提出了加强党性锻炼的要求。1941年7月,在中共中央华中局党校作了《论党内斗争》的讲演,批判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提出了开展党内斗争的正确方针和方法。这些讲话和著作,教育了广大党员,成为党的建设的宝贵财富。皖南事变后,他临危受命,于1941年1月任新四军政治委员。同年5月任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和陈毅同志等一起迅速改变了新四军的处境,恢复和壮大了华中地区的革命力。1943年回延安,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和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45年,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提出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指针。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书记处书记。1947年春,国民党军队进攻延安,党中央转战陕北,指挥全国的解放战争。他接受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委托,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转移到华北,同朱德一起,负责党中央的日常工作。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并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等职。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副主席。在1959年4月第二届和1965年1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兼国防委员会主席。建国以后,刘少奇作为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积极参与制定和贯彻执行社会主义革命及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代表党中央提出,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的工作重点应当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六十年代初的经济困难时期,他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深切关怀国家安危和人民疾苦,坚决支持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正确方针,提出了许多生产资料可以作为商品进行流通和社会主义社会要有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等重要观点,对社会主义建设有重大意义。1964年他在领导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由于把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曾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蓄意诬陷和残酷迫害,1969年11月12日在河南开封不幸逝世。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决议,为刘少奇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刘少奇是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一贯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勤于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并善于把实践经验提到理论高度。他对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对中国工人运动和党的白区工作提出的理论观点和思想原则,是党和人民几十年英勇奋斗经验的结晶,他对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品德高尚,言行一致,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持党性锻炼,坚持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在对敌斗争中,立场坚定,两次被捕,都坚贞不屈。

刘少奇同志一生为党的巩固和发展,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为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开展,进行了不懈地斗争,建立了不朽的功绩,赢得了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与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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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刘少奇与王光美

1898年,刘少奇同志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炭子冲。在他的青少年时期,中华民族正陷入内忧外患的深重苦难之中,人民流离失所、国家山河破碎的悲惨境况令人痛彻心扉。刘少奇同志青年时代就立下拯救民族危难的远大志向,积极投身反对袁世凯同日本帝国主义签订“二十一条”的斗争,写下了“誓雪国耻,毋忘国耻”的血书。在五四爱国运动洗礼下,他走上探索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道路,并在1920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他在莫斯科东方大学系统学习《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ABC》、《政治经济学》等马克思主义著作,坚信马克思主义“确实是真理,确能救中国”,这年冬天他正式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从此,刘少奇同志把毕生精力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党和人民事业。1

刘少奇同志是我们党领导的工人运动的著名领袖和主要领导者,是党的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杰出代表。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他参与领导安源工人运动、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武汉工人夺回英租界的斗争。大革命失败后,刘少奇同志坚持战斗在白色恐怖笼罩的上海、北平、天津、哈尔滨等地。他坚持从实际出发,独立思考,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党内“左”倾错误进行坚决斗争。他参加了中央红军长征,在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遵义会议上坚定支持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主张。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后,党中央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并派刘少奇同志前往民族救亡浪潮高涨的华北地区。他领导迅速恢复和发展了党在华北地区的组织,成功实现党在白区工作的历史性转变,巩固和发展了党领导的一二九运动的胜利成果。 刘少奇同志是华北、华中抗日根据地的主要创建者和领导者。

1937年的刘少奇
刘少奇同志

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中原局书记、华中局书记,曾在三大战略区独当一面地开辟根据地和领导工作。他坚决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开展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的战略方针,卓有成效地领导了华北抗日根据地和山西新军创建工作。他组织创建华中抗日根据地,出色完成党交付的发展华中的重任。皖南事变后,刘少奇同志临危受命,出任新四军政治委员,同陈毅等同志一起,重建新四军军部,为把新四军建设成为党领导下的一支铁军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受毛泽东同志委托,统一山东党政军领导机构,调整策略方针和各方面政策,使山东抗日根据地迎来大发展的生动局面。1

刘少奇同志长期担任我们党的重要领导职务。1931年,他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43年3月,他任中央书记处书记、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此后20多年,他一直工作在党中央领导岗位上,成为毛泽东同志的一位主要助手。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同志代表党中央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对毛泽东思想作出科学概括,提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正是从这次代表大会起,我们党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在毛泽东同志赴重庆谈判期间,主持制定“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适时作出“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战略部署,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作出了卓越贡献。他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刘少奇同志投入极大精力参与领导解放区土地改革,为党领导人民夺取全国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坚实物质力量和群众基础。他受毛泽东同志委托对新民主主义经济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比较完整的新中国经济构成和经济建设方针的设想,为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制定新中国建设蓝图作了重要理论准备。他领导成立的华北人民政府为新中国成立后组建中央人民政府提供了组织和干部基础。他率领中共代表团访问苏联,完成党中央赋予的重大使命,使新中国能够较快争取到国际上有力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1

刘少奇同志

刘少奇同志是新中国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创立者之一。新中国建立初期,他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主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悉心指导土地改革运动。他潜心研究合作社经济问题,大力倡导农民组织供销合作社,加强城乡物资交流,对恢复国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持起草并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为新中国宪法制定和实施作出了奠基性贡献。他是新中国第一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统一意志,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一切国家机关工作的出发点。”他先后主持召开5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和109次常委会会议,用很大精力来建立健全这个崭新的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等等。他主持制定一大批重要法律,对新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刘少奇同志

刘少奇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者之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他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先后担任党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筹备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他召开数十次座谈会,为制定八大路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党的八大上,刘少奇同志代表党中央所作的政治报告,科学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基本建立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明确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强调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他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高度重视由分配和物质利益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由官僚主义作风引发的干群矛盾等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见解。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他响应毛泽东同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深入农村、工厂开展调查研究。他坚决支持和指导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正确方针,对面临的困难作出清醒而充分的估计,提出战胜困难的有力措施,为我国经济走出困境、进入健康发展轨道付出了大量心血。刘少奇同志对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提出许多指导意见,大力倡导试办托拉斯,提出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改革物资管理流通体制,这些重要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反映了他的远见卓识。

刘少奇同志是我们党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党的建设等领域作出许多理论建树,留下数百万字的著作,深入总结和提炼我们党治党治国的重要经验,为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理论贡献。在刘少奇同志的理论贡献中,尤为突出的是关于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