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相
魏相(?—公元前59年)1,字弱翁,济阴定陶(今山东定陶西北)人,后迁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西汉大臣。官至丞相,封高平候2。
魏相自幼博览群书,尤其对《易经》有深入研究,入仕时曾任郡卒小吏,后被任命为茂陵县令。魏相上任后政绩显著,不久被升任为河南太守,严格整顿吏治,使一些有恶迹的官吏十分畏惧。当朝丞相车千秋之子怕被惩办治罪,于是辞职回京向霍光告魏相的黑状,霍光因此对魏相大加训斥。后宣帝即位,魏相任大司农。神爵三年(前59年),魏相去世,谥号宪侯23。
《汉书·魏相传》称魏相“明《易经》,有师法”。魏相与丙吉同心辅政,君臣交泰,为汉室的振兴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宣帝中兴”的功臣2。
基本信息
- 民族
汉族
- 逝世日期
公元前59年
- 主要成就
整顿吏治
抑治豪强
选贤任能
平昭冤狱
- 本名
魏相
- 谥号
宪侯
人物关系共1人

人物简介
魏相(?—公元前59年),字弱翁,济阴定陶(今定陶县东王店乡魏胡同)人,西汉著名大臣。他先后任茂陵令、扬州刺史、河南太守、大司农、御史大夫等职。霍光死后,官至丞相,封高平侯。魏相治郡有方,深得民心。在任茂陵令时,御史大夫桑弘羊的亲戚坑骗乡里,鱼肉百姓。魏相辨明真伪,不畏权贵,将其收捕治罪,并杀于街市示众,从此,茂陵大治。在河南太守任上,他整顿吏治,考核实效,禁止奸邪,当时豪强无不畏服。因政绩突出,后被征为谏议大夫。魏相匡扶正义,扼制外戚势力,为西汉的强盛做出了贡献。宣帝即位后,征魏相为大司农,后升为御史大夫。他积极向皇帝建议,下诏罢免了企图篡权的霍禹、霍云、霍山3人的侯位(均系霍光之后)。魏相被任命丞相后,他整顿吏治,抑治豪强,选贤任能,平昭冤狱。并要求各地官吏省诸用,宽赋税,奖励百姓开荒种田,积粮解困。从此,汉朝的实力大大增强。魏相熟谙兵法,有雄韬大略,为确立西汉在西域的统治地位立下了功劳。公元前65-前61年(元康年间),匈奴不断派兵扰乱边关,由于魏相的建议,皇帝未动用武力而使匈奴归服。魏相为人严毅,刚正不阿,与丙吉同心辅政,君臣交泰,人民安乐,视事九年,于公元前59年(汉神爵三年)卒,谥宪侯。
参考资料
- 1魏相知网(引用日期 2024-03-15)
- 2魏相知网百科(引用日期 2023-06-01)
- 3《汉书》·魏相传汉程网(引用日期 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