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宗室渊源
  • 4.管理机构
  • 5.宗室制度
  • 5.1.皇子
  • 5.2.皇女
  • 5.3.俸禄
  • 5.4.袭爵
  • 6.各支字辈
  • 6.1.长子太子
  • 6.2.次子秦王
  • 6.3.三子晋王
  • 6.4.四子燕王
  • 6.5.五子周王
  • 6.6.六子楚王
  • 6.7.七子齐王
  • 6.8.八子潭王
  • 6.9.九子赵王
  • 6.10.十子鲁王
  • 6.11.十一子蜀王
  • 6.12.十二子湘王
  • 6.13.十三子代王
  • 6.14.十四子肃王
  • 6.15.十五子辽王
  • 6.16.十六子庆王
  • 6.17.十七子宁王
  • 6.18.十八子岷王
  • 6.19.十九子谷王
  • 6.20.二十子韩王
  • 6.21.二十一子沈王
  • 6.22.二十二子安王
  • 6.23.二十三子唐王
  • 6.24.二十四子郢王
  • 6.25.二十五子伊王
  • 6.26.侄孙靖江王
  • 7.太祖系亲王
  • 7.1.秦府
  • 7.2.晋府
  • 7.3.燕府转帝系
  • 7.4.周府
  • 7.5.楚府
  • 7.6.齐府废封
  • 7.7.潭府绝嗣
  • 7.8.赵府绝嗣
  • 7.9.鲁府
  • 7.10.蜀府
  • 7.11.湘府绝嗣
  • 7.12.代府
  • 7.13.肃府
  • 7.14.辽府
  • 7.15.庆府
  • 7.16.宁府废封
  • 7.17.岷府
  • 7.18.谷府废封
  • 7.19.韩府
  • 7.20.沈府
  • 7.21.安府绝嗣
  • 7.22.唐府
  • 7.23.郢府绝嗣
  • 7.24.伊府废封
  • 8.兴宗系亲王
  • 8.1.虞府绝嗣
  • 8.2.吴府废封
  • 8.3.衡府废封
  • 8.4.徐府废封
  • 9.成祖系亲王
  • 9.1.汉府废封
  • 9.2.赵府
  • 10.仁宗系亲王
  • 10.1.郑府
  • 10.2.越府绝嗣
  • 10.3.蕲府绝嗣
  • 10.4.襄府
  • 10.5.荆府
  • 10.6.淮府
  • 10.7.滕府绝嗣
  • 10.8.梁府绝嗣
  • 10.9.卫府绝嗣
  • 11.宣宗系亲王
  • 11.1.郕府转帝系
  • 12.英宗系亲王
  • 12.1.沂府转帝系
  • 12.2.德府
  • 12.3.许府绝嗣
  • 12.4.秀府绝嗣
  • 12.5.崇府
  • 12.6.吉府
  • 12.7.忻府
  • 12.8.徽府
  • 13.宪宗系亲王
  • 13.1.兴府转帝系
  • 13.2.岐府
  • 13.3.益府
  • 13.4.衡府
  • 13.5.雍府绝嗣
  • 13.6.寿府绝嗣
  • 13.7.汝府绝嗣
  • 13.8.泾府绝嗣
  • 13.9.荣府
  • 13.10.申府绝嗣
  • 14.世宗系亲王
  • 14.1.裕府转帝系
  • 14.2.景府绝嗣
  • 14.3.颍府绝嗣
  • 14.4.戚府绝嗣
  • 14.5.蓟府绝嗣
  • 14.6.均府绝嗣
  • 15.穆宗系亲王
  • 15.1.靖府绝嗣
  • 15.2.潞府
  • 16.神宗系亲王
  • 16.1.邠府绝嗣
  • 16.2.福府
  • 16.3.沅府绝嗣
  • 16.4.瑞府
  • 16.5.惠府
  • 16.6.桂府
  • 16.7.永府绝嗣
  • 17.光宗系亲王
  • 17.1.简府绝嗣
  • 17.2.齐府绝嗣
  • 17.3.怀府绝嗣
  • 17.4.信府转帝系
  • 17.5.湘府绝嗣
  • 17.6.惠府绝嗣
  • 18.思宗系亲王
  • 18.1.定府
  • 18.2.永府
  • 19.亲王封国
  • 20.宗女详表
  • 21.参考资料

明朝宗室

明朝制度

明朝宗室,明代皇族,明代宗室人口的爵位世袭和他们享受的经济待遇与历代相比最为丰厚,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子孙于各地,“初封亲郡王、将军四十九位”,在政策刺激下,到了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繁衍至100万人之多12

明代皇族子孙享有特权,不受普通法律约束,不归当地官府管制。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爵位世袭罔替,公侯大臣见了都要“伏而拜谒”,无需交税,甚至可以在地方收税、鱼课、盐店。极少部分宗室仗着特权对地方官员横加欺凌234

明太祖对子孙厚待,制定的丰厚俸禄标准,洪武九年(1376年)亲王禄米岁支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后来有所削减。为了让宗室们充分享受幸福,朱元璋规定皇族不必从事任何职业。每一个皇族后代,所有消费需要都由国家承担,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护”,在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以至于明人不禁感慨,“我朝亲亲之恩,可谓无所不用,其厚远过前代矣”23

在“制度”决定之下,皇族们展开了激烈的生殖竞赛,如:庆成王光儿子就多达一百余人认,女儿更是不计其数。随着宗室人口的迅速增加,宗室领取的俸饷总数目巨大,禄米拨给的总数远超出国家各地一年的岁供京师的粮食。国家也因之背上沉重的负担12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明朝宗室

  • 继承特征

    长子世袭罔替余子降一等

  • 内容

    政治权力经济待遇和宗禁

  • 管理机构

    明王朝设有宗人府

  • 成立时间

    公元1368年1月23日(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

  • 初代皇帝

    明太祖

  • 国号

    大明

  • 年号

    洪武

宗室渊源

公元1368年1月23日(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明太祖在应天称帝,建国号大明,年号洪武,以应天(今江苏南京)为南京,大梁(今河南开封)为北京。同年闰七月,大将徐达攻克大都,元朝残余势力北遁。明朝建立以后,明太祖在与其谋士们总结历史上治乱兴衰的经验时,一致认为,宋朝和元朝之所以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主弱臣强”,朝廷得不到宗室藩屏,于是以前朝为鉴,决定建藩,于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开始,分封诸皇子为亲王,并规定一套严格的封藩制度。这一制度被明朝历代皇帝奉为万世不变的祖训,一直延续至明末。

由明太祖以子孙蕃众,命名虑有重复,乃于东宫和诸王世系,各拟二十字,一字为一世。子孙初生,宗人府依世系立双名,以上一字为据,其下一字则取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为序,惟靖江王系不拘。明朝规制,皇子封亲王,授以金宝、金册,亲王子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印、银册。皇姑为大长公主,皇姊妹为长公主,皇女为公主,亲王女为郡主5

明朝重建了比较规范的分封制,明太祖在全国各地封了包括自己二十六个儿子, 与侄孙朱守谦,在内的二十七个王,在边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军务。但靖难之役燕王朱棣夺位后,强化中央集权,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军事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封地,结交地方官员,形成“有明诸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管理机构

明王朝设有宗人府,专门管理皇族本家宗室事宜。又有专门记载皇族宗室繁衍传递和生死娶葬的谱牒,叫做玉牒。玉牒每十年一修,由翰林院的官员专司其职,定期公布。明亡后,玉牒下落不明。据清代档案记载,顺治初年明代玉牒尚存,但不知其是否完整。随后就失而不见了6

玉牒

宗室制度

皇子

据明史记载:“初,太祖大封宗籓,令世世皆食岁禄,不授职任事,亲亲之谊甚厚。”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长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

皇女

明制,乃定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馀递减有差。郡主以下,恩礼既杀,无足书者。

俸禄

亲王(太子以外的皇子一律授予亲王爵位)

郡王(亲王之长子世袭亲王,余子皆封郡王)

镇国将军(郡王之长子世袭郡王,余子皆封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镇国将军之子皆封辅国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