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副总统
美国副总统(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全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是美国总统的第一继任人选。
当在任的美国总统出缺(于任内死亡、辞职或者遭到弹劾)时,副总统将继任,成为新一任的美国总统。根据美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副总统兼任“美国参议院议长”一职。通常情况下,其在参议院不具有投票权,仅当参议院的100位议员表决结果为平局时,副总统的投票有实际决定权,即关键性的一票。
2025年1月20日(美国东部时间),美国当选副总统詹姆斯·戴维·万斯正式宣誓就职美国副总统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美国副总统
- 外文名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 任期
4年
- 建制时间
1789年4月21日
- 官邸
美国海军天文台一号楼
- 首任副总统
约翰·亚当斯
- 现任副总统
詹姆斯·戴维·万斯1
任职条件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的相关规定,“无资格担任总统的人,也无资格担任合众国副总统”。因此,担任美国副总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美国出生的公民;
年满35周岁;
在美国居住不少于14年。
但与“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的规定不同的是,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没有限制副总统的连任次数。
誓词
与美国总统就职必须进行宣誓的规定不同的是,美国宪法没有规定一份正式的副总统就职官方誓词。所以自1789年至今,已经出现和使用了数个誓词版本,既是副总统的就职誓词,也是其作为参议长代表全体参议院议员和政府官员进行宣誓的誓词。而较为普遍的是一个自1884年开始使用的誓词版本(括号内文字均无统一规定):
我,XXX(副总统的姓名) ,做郑重宣誓(或“保证”) ,我将支持和捍卫美国宪法,反对所有的内外敌人,我将忠诚地维护真理,将以自由的名义,抛弃所有的内心保留,绝不逃避职责,恪尽职守,至死不渝。愿上帝帮助我。
选举及就职
美国副总统是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和总统候选人一起搭档出选的,进行各方面的组织和拉票活动,也将参与和其他副总统候选人的辩论等活动。待总统参选人当选后,副总统候选人才正式出任副总统。在上任后,副总统也必须对国会和宪法宣誓效忠,并在任期内有义务接受最高法院的传唤。
一般来说,总统候选人都会找一些来自党内不同的人士(例如代表国家不同地区的人士、或持有不同政见的人士等等)来提高代表性。
职责
代行总统职权
根据美国宪法,当美国总统因故不能执行其权力时,副总统可以暂时代行总统的权力,直到进行临时大选。
参议院议长
根据美国宪法,副总统是参议院议长。但是副总统在议会内管理规程事务,而不能提出议案或参与辩论。而且,副总统只能于参议院表决中支持反对票数相同时才可投下关键性的一票。
另一方面,副总统亦出现在总统大选中,点算选举人票的主持人。2001年,兼任副总统及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戈尔就需要宣布自己于选举落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