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炳祥
朱炳祥,男,武汉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人类学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人类学学科硕士点创建人,中国人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族学会常务理事,《民族研究》编委。曾任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主任(2007年5月-2013年5月),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社会学会副会长(2007-2014),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第七届)。主要从事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早年提出“文化发生学”的概念并出版了四部系列专著,受到哲学家张岱年、民族学家刘尧汉、诗经研究专家夏传才等著名学者的褒扬和鼓励,被认为具有“开创性”、“首创精神”。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将学术实践转向人类学研究,自1995年起,在彝族、白族、土家族进行过长期田野工作,其中在大理周城白族村进行过为期共700多天(包括2000年全年的完整周期)的田野工作,其间从田野材料出发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被认为“以中国民族学案例修订了国际人类学研究的理论框架”。自2011年以来,在对国际人类学的“科学民族志”与“后现代民族志”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正探索创构一种新的民族志形态“主体民族志”,已在《民族研究》上发表了论述主体民族志的系列论文4篇并正在进行多卷本的这一新的民族志系列的写作实践,受到人类学界关注与重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朱炳祥
- 国籍
中国
- 职业
教师
- 学位/学历
博士
- 职务
武汉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
主要代表作
1、《民族宗教文化的现代化——以三个少数民族村庄神龛变迁为例》,《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
2、《继嗣与交换:地域社会的构成——对摩哈苴彝村的历史人类学分析》,《民族研究》2004年第6期。
3、《宗族的民族性特征及其在村民自治中的表达——对捞车土家族村和摩哈苴彝族村的观察》,《民族研究》2005年第6期。
4、《社会文化变迁中的白族农民》,《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5、《反思与重构:论“主体民族志”》,《民族研究》2011年第3期。
6、《“农村市场与社会结构”再认识——以摩哈苴彝族村与周城白族村为例对施坚雅理论的检验》,《民族研究》2012年第3期。
7、《再论“主体民族志”:民族志范式的转换及其“自明性基础”的探求》,《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
8、《三论“主体民族志”:走出表述的危机》,《民族研究》2014年第2期。
9、《三重叙事的“主体民族志”微型实验》,《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
10、《社会人类学》(第二版),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国家级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教授课程
1、社会人类学
2、文化人类学
3、人类学原著选读
4、人类学田野工作
5、白族文化专题
科研项目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村民自治与宗族关系研究”(02BSH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