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增论
《范增论》是北宋文学家苏轼所写的一篇散文,收录于《古文观止》卷十。1
此文表面上是批评范增没有适时离开项羽,实则是评析项羽、范增、义帝三人之间的关系,他将义帝与范增、项羽的关系都界定为君臣关系,认为范增始终是忠于义帝的,而项羽则为逆臣。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范增论
- 作品出处
古文观止
- 作者
苏轼
- 创作年代
宋代
- 作品体裁
词
范增简介
秦末项羽谋士。居巢(今安徽巢湖市)人。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秦二世二年(前208),范增投奔项梁,陈明利害,劝项梁立楚王族后裔为楚怀王,以从民望。后归属项羽,为其主要谋士,封历阳侯,尊为亚父。汉元年(前206),随项羽攻入关中,劝项羽消灭刘邦势力,未被采纳。后在鸿门宴上多次示意项羽杀刘邦,又使项庄舞剑,意欲借机行刺,终因项羽优柔寡断,项伯从中干扰,未获成功。汉三年,刘邦被困荥阳(今河南荥阳东北),用陈平计离间楚君臣关系,被项羽猜忌,并削弱其权力,范增辞官归里,途中病死。
作品原文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未至彭城,疽发背,死。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尔。”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以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诗》曰:‘如彼雨雪,先集为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
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之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此始矣。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七十,合则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亦人杰也哉!
字词注解
1.几:事物发生变化的细微迹象。
2.卿子冠军:指宋义。公元前207年,秦围赵,楚怀王封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军,范增为末将军,救赵,途中,宋义畏缩不前,羽矫诏杀之。
3.楚怀王孙心:即楚怀王的孙子熊心,项梁拥立他为王,仍称怀王。项羽称霸后尊称熊心为义帝。
文章大意
(一)自“汉用陈平计”至“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
说明范增应于项羽杀卿子冠军时离开。
(二)自“陈涉之得民也”至“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说明楚之兴衰系于义帝之存亡。
(三)自“吴尝论义帝”至“必自是始矣”
说明羽杀义帝为疑增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