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官方代表旗。中央是五星花蕊的白色洋紫荆花图案,代表香港,红色底色以中国国旗的红色为标准,代表中国,象征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中国的一部分。花中的五星与中国国旗上的五星相对应,区旗用红白两色作主色象征香港实践一国两制,故洋紫荆图案被改成白色。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于1997年7月1日的香港主权移交典礼上首次飘扬,并取代港英时代的香港旗成为香港的旗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
- 外文名
Regional Flag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通过日期
1990年4月4日
- 启用日期
1997年7月1日
- 主色调
红、白
- 形状
长方形
- 比例
2:3
- 设计者
肖红、何弢
设计
香港区旗的形状、颜色及洋紫荆图案,无论在旗帜正面或背面看时都是一样,只是方向有所不同。区旗和区徽的规格和使用方法,由1997年7月1日生效的《区旗及区徽条例》 具体订明。香港政府同时制定了展示区旗和区徽时必须遵从的条件。
象征意义
旗帜的底色是红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底色一样,象征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同时,中华文化以红色为喜庆的颜色,因此红色也有庆祝香港回归的意味。
洋紫荆的五片花瓣各含有一颗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上的五星相对应,寓意中国与香港密不可分的关系。花瓣上的五颗星,代表香港人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区旗只用红白两色,象征香港实践一国两制。
早在1965年,香港已经采用洋紫荆作为市花,当时新成立的市政局就以洋紫荆为标志。1997年7月1日后,香港区旗设计继续采纳了洋紫荆的元素。
详细标准
《区旗及区徽条例》 订明了香港区旗的绘画方式。旗帜长宽比例为2:3,矩形。所有旗帜必须以指定比例及定位绘画,以符合规格。
法例订明区旗旗面的通用尺寸如下:
式号 | 1号 | 2号 | 3号 | 4号 | 5号 | 车旗 | 签字旗 | 桌旗 |
|---|---|---|---|---|---|---|---|---|
长度,×,高度(厘米) | 288,×,192 | 240,×,160 | 192,×,128 | 144,×,96 | 96,×,64 | 30,×,20 | 21,×,14 | 15,×,10 |
以下是区旗用色的大概标准,分别以HTML RGB 16进位代码网页颜色模式、印刷四分色模式(CMYK)、染料颜色、HSL颜色模式、以及彩通色板号数表示:
颜色 | HTML | CMYK | 染料颜色 | HSL | Pantone |
|---|---|---|---|---|---|
红色 | #FF0000 | 0-87-99-0 | Chinese,red | 0°,100%,50% | 186 |
白色 | #FFFFFF | 0-0-0-0 | White | 0°,100%,100% |
产生
1965年,香港已经采用洋紫荆作为自己的代表花,当时新成立的港英市政局就用了洋紫荆为标志。
香港地区受英国管治一个半世纪后,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继续采纳洋紫荆花的元素作为区徽、区旗及硬币的设计图案。
为了给香港特别行政区设计标志,1987年,征集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启事在报纸上公布后,分别从香港、台湾和内地征集到了7147幅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