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
2009年,中国重庆市黑社会性质团伙主要嫌疑人龚刚模被起诉,原辩护律师为李庄(1961年6月23日生于河北石家庄,现居北京市海淀区)。当地检察院怀疑李庄唆使嫌疑人及证人伪造证据,令嫌疑人谎称被警方刑讯逼供。检察院随后以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其提起公诉。这一刑事案件被称为李庄伪证案,也称李庄案。该案被中国诸多媒体所报道,其关于法治、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律师职业道德和人身权利、金钱利益和腐败、媒体“通稿”及更多内幕的争议,在社会上,特别是中国法律界引起了诸多讨论。
该案于2009年末2010年初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李庄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4月进行了李庄遗漏罪行的审理,但最后因证据存疑,检方撤诉。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刑满出狱。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庄案
- 介绍
指重庆律师李庄涉嫌诱导被公诉
- 社会反应
重庆各界纷纷声讨
- 主要影响
市民对抓“黑律师”叫好
案件背景
李庄简介
李庄曾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
龚刚模涉黑案
龚刚模曾任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成立了重庆万贯财务公司。龚刚模被指控在2005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将21亿元不良债权以4300万元卖予万贯公司,与法院官员勾结,低价拍卖了重庆“奥妮土地”,还被指控樊奇杭得到龚刚模资助发放高利贷,并于2006年8月开始购买了多支枪械弹药。除此之外,重庆方面还指控龚刚模在2009年6月3日指使他人在重庆江北区爱丁堡小区门前枪杀了重庆男子李明航。
2009年7月10日起重庆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当地黑帮组织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被认为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类似行动中规模最大的。龚刚模等34人的涉黑案被称为重庆“打黑第一案”。龚于2009年6月被捕。2010年1月3日龚刚模等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及有关黑社会、枪支、毒品、赌场、行贿的9项罪名提起公诉。2月10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处主要嫌疑人樊奇杭、吴川江死刑,龚刚模无期徒刑。5月3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案件过程
一审
2009年11月,重庆涉黑的某团伙主要嫌疑人龚刚模家属来北京找到李庄,李庄受其委托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唆使他编造了被刑讯逼供的假口供。据重庆公安机关与其后的公诉书声称,李庄帮助龚与其他一些证人串供,教唆龚编造被警方刑讯逼供“吊了8天8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谎言,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并翻供,并安排他人和贿买警察为龚作伪证。李庄的辩护律师则称,他们的辩护受到限制,如警方不让李庄的辩护律师看到关键证据,而检方却可以;证人在看守所内,却都不出庭。
11日,李庄被事务所召回北京,被终止为龚刚模进行的辩护。12日,他被重庆警方押回重庆,13日被刑事拘留,14日被逮捕。该案件于当月17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8日被检察院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起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12月13日之后,包括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在内的中国大大小小的新闻媒体开始大篇幅报道李庄一案。《中国青年报》等官方媒体均指责李庄,公布了许多李庄的“黑幕”。其明显的倾向与未审先判的定性也被一些法律界人士、记者和李庄本人所批评与不满。
12月20日,律师高子程、陈有西(1955年12月7日农历1955年10月24日出生-)接受李庄家属委托,为李庄辩护。21日,高子程称重庆司法机关与李庄案有利益关系,申请相关部门回避,进行异地审理,被重庆法院驳回。28日,高子程提出为龚刚模进行伤痕鉴定。第二天,法医鉴定书指龚刚模左腕有手铐或其他钝性物体碰撞擦伤后遗留的沉着色素(部分媒体和传言误传鉴定结果为龚手部没有伤痕;此外,二审庭审中还发现龚刚模本人无法解释的右手两处伤痕)。
案件于12月30日上午9点到31日凌晨1点进行了16小时的庭审。2010年1月8日,一审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无罪上诉。
二审
1月10日,李庄的代理律师陈有西在上海律师协会发表题为《律师的界线——李庄案的前前后后》的演讲,约3万多字,透露李庄案的部分细节,和重庆当局的描述十分不同。
2月2日,李庄案件二审开庭,庭审出现了出乎很多人意料的重大变数:李庄当庭认罪,而律师则继续独立为其做无罪辩护。坊间分析李庄认罪是“出于安全考虑”。知情人士和辩护律师高子程在二审宣判后透露:有高级领导私下承诺只要李庄认罪,撤回上诉,更换辩护律师,就可二审不开庭,改判李庄缓刑,李庄在二审时的认罪陈述“藏头露尾”暗中透露了“被逼认罪缓刑”和“出来坚决申诉”的信息。重庆检方则否认缓刑换认罪的说法。但重庆市公安局在夏季的一次工作反思会上,主要领导曾经点名通报过某公安局,具体内容不详,应该和江北局有关。
2010年2月9日,上午10时,重庆一中院二审最终维持了一审的定罪,量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听完自己的判决结果后,李庄在法庭上情绪激动,称重庆方面不守信用,他此前的认罪是假。
李庄的律师执业证于2月20日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律师资格证还在)。3月6日,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评价李庄案,认为庭审程序合理,愿意聆听各界评价。3月18日左右,中国司法部通报了李庄一案,并称会在全国开展律师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