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北方
  • 4.2.东北
  • 4.3.西北
  • 4.4.西藏
  • 4.5.西南
  • 4.6.澎湖与澳门
  • 4.7.海疆
  • 5.官制
  • 5.1.巡抚
  • 5.2.总督
  • 5.3.概况
  • 5.4.军籍
  • 6.三司明细
  • 6.1.布政司
  • 6.2.都司
  • 6.3.提刑司

明朝行政区划

明朝时期对地方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明朝行政区划是指明朝时期对地方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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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曾沿袭元朝的行省制,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各直隶州以下有县,形成了一个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后分设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分掌各省军、司法权力,后逐渐被巡抚制度代替,巡抚常常成为各省权力统一的最高长官。

明朝实行一省分置都、布、按三司的制度,原为防止地方权力集中。宣德后开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行政。景泰朝之后成为各省常制。总督主要署理军务,分短期与长期两种。巡抚主理民政,每省皆有。

1428年(宣德三年)以后,全国统分为两京、13承宣布政使司,关西七卫,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斡难河卫。两京是北直隶和南直隶;13布政使司简称13司,俗称13省,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关西七卫统治现今的青海和新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明朝行政区划

  • 朝代

    明朝

  • 划分

    省府州县

  • 官职

    布政使都指挥使按察使等

建制沿革

明朝疆域全图(一)1433年(明宣德八年)

1376年(洪武九年)改元代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藩司”,主管一省民政,与中央六部直接联系。1370年于各省设置一都卫,1375年改为都指挥使司,主管一省军户卫所番汉诸军,听命于兵部和五军都督府。另外还有负责监察司法的提刑按察使司,听命于刑部,掌管司法权。

明朝疆域全图(二)1582年(明万历十年)

明代在全国设置十五个省级单位,包括:北直隶、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以上共十五个省级单位,为明朝稳定的统治区域,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注意:明朝与今名称虽大部相同,但所辖地域有相当差别,不宜以当代的行政区划上溯);另外,明朝在1406年至1427年间曾设立交趾布政使司,后被废;南明时期,延平郡王郑成功在台湾设立承天府,下辖天兴、万年二县,另设澎湖安抚司,号为“东都”,后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并于承天府之上再设东宁总制府。

布政使司以下,改元朝的路为府,成为主要的二级行政区划,但是同时又有直属于省的直隶州,行政级别等同于府。府以下有属州和县,是主要的第三级行政区划,而属州还可能领有少数县,成为结构上的第四级,但相对重要性很小。直隶于省的直隶州下也领若干县,其级别相当于府属州或府属县,仍是第三级行政区划。所以州按性质不同是跨第二、第三两个级别的区划,而与府相比,无论属州或直隶州的治所所在地均不设县,即使原有县的也被并入州制。

都指挥使司方面,明朝共有17个都司、3个行都司、1个留守司。17个都司中,有13个都司与布政使司同名,其它3个分别是北直隶境内的万全都司、大宁都司和山东省的辽东都司。3个行都司分别是陕西行都司(治甘州卫,今张掖市)、四川行都司(治建昌卫,今西昌市)、山西行都司(治太原府,今太原市)。1个留守司是洪武年间设置的中都留守司(今凤阳县)。此外,还有统辖黑龙江、松花江流域和库页岛等地的奴儿干都司,在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区设置有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另有置于今甘肃、青海交界地区的哈密、曲先等卫,不过这些属于羁縻性质,与内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质不同。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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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前期幅员辽阔,东起日本海、外兴安岭,南抵孟加拉湾、越南中部、马来西亚,北达戈壁沙漠、大兴安岭,西至印度次大陆、极盛国土面积达约一千万平方公里。

北方

明朝前期,多次对北元和随后的鞑靼和瓦剌作战,并在与漠南一带设置四十余个卫所防卫,包括东胜卫、云川卫、官山卫、全宁卫、老哈河卫等,这些都是明廷的边防重地。其走向大致为阴山-大青山南麓-西拉木伦河一线。15世纪30年代后,由于天气转寒,农耕不济,靖难之役时边塞军队被燕王抽调。因此期间边境略有南移。在明成祖永乐年间,明军多次北伐,边境形势一度改观。但在明中叶以后,随着蒙古的再次崛起,边境再次南移。并修建边墙(详见明长城)以防御蒙古,在长城沿线设置九边(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太原、固原)重镇加强防御。长城也成为明中后期的北边,同时也是农耕区与游牧区的界线。

东北

参见:明成祖经营东北

东北

明太祖朱元璋设置辽东都司以经营辽东。并多次进军黑龙江流域,招抚当地土著部落,势力一度抵达大兴安岭、松花江流域。明成祖永乐七年(1409年)设奴儿干都司,下辖130多个卫所,将东北疆扩充至外兴安岭、库页岛等地,后在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废弃,共持续25年。但原设于此处的各卫所及辽东都司仍然存在,至万历年间东北羁縻卫所增至384个。明英宗正统年间后,鞑靼兀良哈与建州女真部南迁,并不断侵犯辽东都司。明宪宗成化五年(1469年),明廷修建辽东边墙。16世纪末开始,建州女真酋长努尔哈赤开始兴起,统一女真部,明廷设置的卫所逐渐消亡。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称汗,建立后金。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萨尔浒之战后,后金军队破辽东边墙,占领辽东都司大部土地。

西北

参见:哈密卫

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