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如超
河北省石家庄市3.16特大爆炸案的制造者
靳如超(1960年12月7日—2001年4月29日),江苏省宿迁县人,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主犯。
1976年,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1977年,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7年8月19日,被减刑释放。2001年3月16日,靳如超制造了震惊海内外的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此前靳如超还在云南谋杀1人。事后靳如超被广西警方捉获,同年因犯有故意杀人罪、爆炸罪,被河北石家庄中级法院判处死刑。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因爆炸罪被执行死刑。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靳如超
- 出生日期
1960年12月7日
- 出生地
江苏省宿迁县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
- 相关事件
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
- 死亡时间
2001年4月29日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8岁开始在石家庄市光明街小学上学,9岁因病导致听力障碍,后转入棉三子弟学校上学。
靳如超
社会经历
1976年,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
1977年,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
1984年,结婚。
人物伏法
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因爆炸罪被执行死刑。
人物事件
犯强奸案
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7年8月19日,被减刑释放。
云南杀人案
2000年秋天,靳如超在石家庄结识了26岁的云南姑娘韦志花,与其同居。因生活窘迫且常被靳如超打骂韦志花于2000年年底逃回老家。
2001年2月22日,靳如超追到韦志花的原籍云南,强迫韦跟他回石家庄,韦不从。3月9日,争执中靳如超用柴刀将韦志花砍死。杀死韦志花后,靳如超知道自己已经逃脱不了罪责,下决心报复所有“对不起”他的人。
2001年3月16日凌晨,制造了震惊海内外的石家庄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