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树贤
黄树贤,男,汉族,1954年9月生,江苏扬中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文科班文哲史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2。
人物履历
1975年9月-1977年10月,南京大学文科班文哲史专业学习。
1977年10月-1978年5月,江苏省扬中县长旺公社文化站代理站长。
1978年5月-1982年1月,江苏省扬中县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
1982年1月-1983年9月,江苏省扬中县新坝公社(乡)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3年9月-1985年1月,江苏省扬中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委书记。
1985年1月-1989年11月,共青团江苏省委书记。
1989年11月-1994年11月,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4年11月-1995年3月,江苏省纪委常委。
1995年3月-1997年5月,江苏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期间:1992年10月-1995年10月,在南京大学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
1997年5月-2000年12月,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00年12月-2002年11月,监察部副部长。
2002年11月-2007年10月,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期间:2003年11月-2008年12月,兼任北京奥运监督委员会主任;2006年3月-2006年7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年10月-2007年12月,中央纪委副书记(2007年11月,明确为正部长级),监察部副部长。
2007年12月-2013年3月,中央纪委副书记(期间:2010年5月-2010年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年3月-2016年11月,监察部部长3,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6年10月-2016年11月,民政部党组书记。
2016年11月-2019年10月,民政部部长、党组书记。
2019年11月-2023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