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漫话
《教育漫话》是2006年6月1日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育著作,作者是英国哲学家、思想家、著述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译者杨汉麟12,首次出版于1693年3。
该书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英国重要的一本教育哲学著作,书中集中反映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教育观。内容主要以“绅士教育”为主题,分为体育保健、道德教育、智育三个部分,阐明了如何才能培养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有理性、有德行、有才干的绅士或者有开拓精神的事业家3。
基本信息
- 出版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 作者
- 开本
32开
- 译者
杨汉麟
- 页数
209页
简介
《教育漫话》(英语: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是1693年出版的一本教育著作,作者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英国最重要的一本教育哲学著作。在18世纪,这本书几乎被翻译成所有欧洲语言,洛克以后的教育家,包括让-雅克·卢梭,都承认这本书的价值和影响。
洛克在他的《人类理解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1690年)中,概述了一种新的精神哲学,主张儿童的意识是一块白板,不存在先天的观念。《教育漫话》说明如何使用三种不同的方式进行教育:发展健康的身体;形成善良的德行;以及选择一种适当的学术课程。
虽然洛克写作此书原本只是作为一位贵族朋友的“一些思考”,但是,由于他的教育原则同样激起了妇女和下层社会追求与贵族同样的德行的渴望,洛克的建议最终产生了远比他最初的写作意图要深远得多的影响。
历史背景
洛克无意于形成一套独特而完整的教育哲学,而是似乎故意地尝试公开一些17世纪教育改革的失败,同时介绍他自己的思想。英国作家诸如John Evelyn、John Aubrey、John Eacard和约翰·弥尔顿先前都曾经提倡“类似的课程与教育方法的改革”,但未能获得广泛的支持。
由于英格兰变得日益重商主义和世俗主义,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教育价值已经被许多人看为不切实际。
作者简介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哲学家、经验主义的开创人,同时也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在哲学以及政治领域都有重要影响。
洛克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从小受到严格的教育。清教徒的父亲在内战期间为议会军队而战。1646年洛克在威斯敏斯特学校接受了传统的古典文学基础训练。1652年克伦威尔主政期间,洛克到牛津大学学习,并在那儿居住了15年。1656年洛克获得学士学位,1658年获硕士学位。后来他还担任过牛津大学的希腊语和哲学老师。在牛津期间洛克对当时盛行于校园内的经院哲学不感兴趣,反而比较喜欢笛卡尔的哲学以及自然科学。他在36岁时曾被入选英国皇家学会。也正是由于洛克的哲学观点不受欢迎,他最后决定从事医学研究。这一时期洛克还结识了著名的化学家罗伯特·波义耳。
1666年洛克遇到了莎夫茨伯里伯爵,并成为伯爵的好友兼助手。在此期间洛克开始了其一生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人类理解论》(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的创作。1675年洛克离开英国到法国住了三年,结识很多重要的思想家,后来又回到伯爵身边担任秘书。1682年莎夫茨伯里伯爵因卷入一次失败的叛乱而逃往荷兰,洛克也随行。伯爵在翌年去世,而洛克则在荷兰一直呆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在荷兰期间洛克隐姓埋名,并且完成了包括《人类理解论》在内的多部重要著作。
1688年洛克返回伦敦,并在次年写了两篇十分重要的政治论文。他的《人类理解论》也在1690年发表。晚年的洛克大部分的精力都投注在《人类理解论》这部书上,不过此时也认识了包括艾萨克·牛顿在内的几位科学家。洛克终身未娶,在1704年溘然长逝。
哲学思想
洛克是不列颠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他抛弃了笛卡尔等人的天赋观念说,而认为人的心灵开始时就像一张白纸,而向它提供精神内容的是经验(即他所谓的观念)。观念分为两种:感觉(sensation)的观念和反思(reflection)的观念。感觉来源于感官感受外部世界,而反思则来自于心灵观察本身。与理性主义者不同的是,洛克强调这两种观念是知识的唯一来源。洛克还将观念划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不过并没有提供合适的区分标准。我们唯一能感知的是简单观念,而我们自己从许多简单观念中能够形成一个复杂观念。
洛克还主张感官的性质可分为“主性质”和“次性质”。洛克相信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的主性质包括了形状、运动或静止、数目等和物质不可分离的那些性质,而次性质则包括了颜色、声音、气味等其他各种性质。洛克认为主性质就在物体里,次性质只在知觉者中。在这问题上洛克是追随笛卡尔的二元论学说,同意有些性质是可以用人的理智来了解的。
洛克的哲学思想虽然并没有一贯性(20世纪另外一名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曾经批评洛克以“零碎的方式处理哲学问题”),且有很多漏洞,不过却对后来的哲学家起到很大的影响。洛克开创的经验主义被后来的乔治·贝克莱以及大卫·休谟等人继续发展,成为欧洲的两大主流哲学思想。
政治思想
虽然在哲学上洛克成就十分重要,不过他在政治及政治学说上的影响恐怕对后人更为巨大。洛克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政治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人,他主张要捍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他的政治理念也深远地影响了美国、法国、英国以及其他的西方国家。
1689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政府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士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在第二篇中洛克主张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洛克也支持社会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他也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他也提倡个人财产的合理性,认为个人有权拥有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合法财产。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就包括了生存的权利,享有自由的权利以及财产权。洛克还第一个倡导了权力的分配,他把政治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外交权三种,认为行立法机关应当高于行政机关,防止专政。这方面的理论由后来的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继续发展,并对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政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