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省
江南省,原为明朝直属南京的南直隶,清朝入关后,于清顺治二年(1645年)沿明制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废除南京为国都的地位,巡抚衙门设于江宁府(今江苏省南京市),清康熙初年,改承宣布政使司为行省,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改为江南省。
江南省的范围大致相当于今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全境以及今浙江省嵊泗县、江西省婺源县、湖北省英山县。无论是明朝的“南直隶”,还是后来清朝的“江南省”,皆为当时全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清初时,江南一省的赋税占全国的三分之一,而每期科考,江南一省的上榜人数就占了全国的近一半,于是有“天下英才,半数尽出江南”一说。
江南省是当时中国最发达的省份,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因其制过大,为维持满清中央统治,故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将江南省拆分为“江南右”与“江南左”,即后来的江苏省、安徽省1。乾隆二十九年,新《清会典》修成,除顺天、奉天两京府外,为“十有八省”,不再是旧会典的“十四省布政使司”或“直省”,从法律层面确定了顺治末、康熙初江南等三省分省的结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江南省
- 面积
约250000km²
- 外文名
Jiangnan Province
- 别名
鱼米之乡2
- 行政区类别
行省(一级行政区)
建制沿革
元属江浙行中书省、淮南江北行中书省、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龙凤元年(元至正十五年,1355)太平路改置太平府;
龙凤二年(1356)集庆路、镇江路、广德路分别改置应天府、江淮府、广兴府;同年宋置江南行中书省,治应天府,辖应天府、太平府、江淮府、广兴府、常州路、扬州路、庐州路、安庆路;同年江淮府更名镇江府;
龙凤三年(1357)常州路改置长春府,寻更名常州府;宁国路、徽州路分别改置宁国府、新安府来属;扬州路改置淮海府;
龙凤六年(1360)信州路改置广信府,与铅山直隶州来属;
龙凤七年(1361)宁国府更名宣城府;池州路改置九华府,寻更名池州府来属;安庆路改置宁江府;淮海府更名维扬府;饶州路改置鄱阳府来属;
龙凤八年(1362)宁江府更名安庆府;鄱阳府更名饶州府,与广信府、铅山直隶州另属江西行省;
龙凤十年(1364)置中书省,省江南行省入,所辖直属中书省,俗称直隶;同年置江淮行中书省,治庐州府,庐州路改置庐州府来属江淮行省;
龙凤十二年(1366)维扬府、宣城府分别更名扬州府、宣州府;淮安路、高邮府、安丰路来属江淮行省;同年省江淮行省入中书省,同时安丰路、淮安路分别改置寿春府、淮安府;同年湖州路、嘉兴路分别改置湖州府、嘉兴府来属;
吴元年(1367年)寿春府降散州,濠州升临濠府;新安府、宣州府分别更名徽州府、宁国府;平江路改置苏州府,与松江府来属;
洪武元年(1368)高邮府降散州;同年定应天府为南京,为国都;
洪武二年(1369)定临濠府为中都,泗州、寿州分别升泗州直隶州、寿州直隶州;
洪武四年(1371)泗州直隶州、寿州直隶州俱降散州;广兴府降广德直隶州;
洪武六年(1373)临濠府更名中立府;七年(1374)中立府更名凤阳府;
洪武十一年(1378)改南京为京师;
洪武十三年(1380)废中书省,中书省直辖府州改为直属六部,仍俗称直隶;
洪武十四年(1381)徐州升为徐州直隶州;湖州府、嘉兴府另属浙江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