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金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郝明金,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嘉祥人,1971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2月加入民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1。
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2,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第十届理事会副会长345。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郝明金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6年12月
- 毕业院校
- 籍贯
山东嘉祥
人物履历
1971年-1974年,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4年-1975年,山东省梁山县邮电局报务员
1975年-1978年,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8年-1982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
1982年-1985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年-1987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
1987年-1992年,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其间:1989-1990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
1992年-1992年,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主任助理
1992年-199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任助理
1993年-1994年,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4年-1996年,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年-2007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1-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
2007年-2007年,民建山东省委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
2007年-2008年,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山东省委主委
2008年-2012年,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12年-2016年,民建中央副主席,监察部副部长
2016年-2017年,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按部长级待遇),监察部副部长(2017年1月免)
2017年-2018年,民建中央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