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
2黄庭坚(1045年—1105年),字鲁直,号清风阁、山谷道人、涪翁等,又称豫章黄先生,谥号文节,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1,“江西诗派”始祖,“苏门四学士”之首2,《二十四孝》中“涤亲溺器”故事的主角,和北宋书法家苏轼、米芾和蔡襄并称为“宋四家”3。
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考中进士。历任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等官职。宋哲宗在位期间,任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后升为起居舍人。绍圣初,被贬涪州(今重庆涪陵)别驾,后左迁至戎州(今四川宜宾),安置黔州等地。宋崇宁二年(1103年),因幸灾谤国之罪羁管宜州(今广西宜山)1。崇宁四年(1105年),病逝于宜州南楼,享年60岁4。尔后,宋高宗追赠黄庭坚为“龙图阁大学士”3。
黄庭坚擅文章、诗词,尤工书法,兼擅行、草书,楷法自成一家,为“宋四家”之一。其诗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诗风奇崛瘦硬,力摈轻俗之习,开一代风气,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词与秦观齐名,号秦七、黄九,词风疏宕,俚俗处甚于柳永。于孝悌身体力行,时以“孝友”著称,名列“二十四孝图”中。著有《豫章集》《山谷词》2;主要墨迹有《松风阁诗》《华严疏》《经伏波神祠》等。黄庭坚一生为官清正,治学严谨,以文坛宗师、孝廉楷模垂范千古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黄庭坚
- 别名
黄山谷、豫章先生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045年6月12日5
- 出生地
洪州分宁(今江西九江修水县)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宋庆历五年,黄庭坚出生7,为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
幼年便聪颖过人,读书数遍就能背诵。他舅舅李常到他家,取架上的书问他,他没有不知道的。李常非常奇怪。以为他是千里之才。
宋皇祐三年(1051年),作牧童诗:“骑牛远远过前村,吹笛风斜隔岸闻,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
宋皇祐四年(1052年),作诗送人赴举:“万里云程着祖鞭,送君归去玉阶前,若问旧时黄庭坚,谪在人间今八年”8。
供职京师
宋治平四年(1067年),黄庭坚考中进士,任汝州叶县县尉。熙宁初参加四京学官的考试。由于应试的文章最优秀,担任了国子监教授,留守文彦博认为他有才能,留他继续任教。苏轼有一次看到他的诗文,以为他的诗文超凡绝尘,卓然独立于千万诗文之中,世上好久已没有这样的佳作。由此,他的名声开始震动四方。黄庭坚担任太和县知县,以平易治理该县。当时课颁盐焚,其他县都争着占多数,太和县独不这样,县吏们不高兴,可是该县的老百姓都喜欢9。
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以秘书省校书郎召入京师。五月黄相出生,后任神宗实录检讨官,著作佐郎。
宋元祐元年(1086年),哲宗即位,召黄庭坚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
宋元祐二年(1087年),迁著作佐郎,加集贤校理。《神宗实录》修成后,提拔为起居舍人。遭母丧。黄庭坚性情至孝,母亲病了一年,他日夜察看颜色,衣不解带,及死,筑室于墓旁守孝,哀伤成疾几乎丧命。丧服解除后,任秘书丞,提点明道官,兼国史编修官。
流寓江汉
宋绍圣初,黄庭坚出任宣州知州,改知鄂州。章敦、蔡卞与其党羽认为《神宗实录》多诬陷不实之辞,使前修史官都分别居于京城附近各处以备盘问,摘录了千余条内容宣示他们,说这些没有验证。不久,经院受考察审阅,却都有事实根据,所剩下的只有三十二件事。黄庭坚在《神宗实录》中写有“用铁龙爪治河,有同儿戏”的话,于是首先盘问他。黄庭坚回答道:“庭坚当时在北都做官,曾亲眼看到这件事,当时的确如同儿戏。”凡是有所查问,他都照实回答,毫无顾忌,听到的人都称赞他胆气豪壮。黄庭坚因此被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攻击他的人还认为他去的是好地方,诬他枉法。后因避亲属之嫌,于是移至戎州。黄庭坚对此像没事一样,毫不以贬谪介意。四川的士子都仰幕他,柔意和他亲近。他讲学不倦,凡经他指点的文章都有可观之处9。
暮年余晖
宋元符三年(1100年),徽宗即位,起任黄庭坚为监鄂州税,签书宁国军判官、舒州知州,又以受部员外郎召用,他都推辞不就,请求为郡官,得任太平州知州,上任九天就被罢免,主管玉龙观。黄庭坚在河北时与赵挺之有些不和,赵挺之执政,转运判官陈举秉承他的意向,呈上黄庭坚写的《荆南承天院记》,指斥他对灾祸庆幸,黄庭坚再一次被除名,送到宜州管制1011。
宋崇宁二年(1103年),以幸灾谤国之罪除名羁管宜州。
崇宁四年(1105年), 转到永州,黄庭坚未听宣布命令就客死在宜州(广西宜山县)贬所,终年六十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