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
4方志敏(1899-1935), 男,汉族,江西省弋阳县人,中共党员1。中国共产党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杰出的农民运动领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和红十军团的缔造者。
1928年,参与领导弋横暴动,创建赣东北苏区。先后任赣东北省、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10军政治委员等职。他把马克思主义与赣东北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一整套建党、建军和建立红色政权的经验,毛泽东称之为“方志敏式”根据地。1935年1月29日被捕,8月6日牺牲,时年36岁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方志敏
- 外文名
Fang Zhimin
- 别名
方远镇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人物关系共8人
缪敏妻子
方兰儿子
方梅女儿
方志纯弟弟
方华清孙子
朱旦华弟媳
黄维同学
邵式平战友
人物生平
童年时代
1899年8月21日(清光绪二十五年七月十六)生于江西弋阳县漆工镇湖塘村。7岁入私塾。
青年时期
1916年秋,考入弋阳县立高等小学。在校组织进步团体“九区青年社”。
1919年夏,与邵式平等发动组织本校学生开展反帝爱国斗争。同年秋,考入江西省立甲种工业学校预科班。次年,升入应用机械科学习。为该校学生自治会负责人。
1921年春,因领导该校学生反对腐败教育,要求教育改革而被校方开除。不久,加入江西“改造社”,为《新江西》季刊的主要撰稿人。同年秋,考入教会学校九江南伟烈大学。
1922年春,参加“非基督教大同盟”。同年7月,赴上海,任《民国日报》校对,并在上海大学旁听。不久,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8月,赴南昌创办“文化书社”,出版《青年声》周报,进行马克思主义宣传,并与赵醒依等人,于1923年初创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南昌地方组织、江西“民权运动大同盟”和“马克思学说研究会”2。
革命运动
1924年3月,方志敏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1。参与创建江西的党、团组织3。
1926年5月,方志敏出席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12月,任江西省农民协会筹备处秘书长2。
1927年2月,方志敏当选为江西省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兼秘书长,领导全省农民运动进入全盛阶段,领导农民运动,建立了农民自卫军,农协会员发展至80余万。3月“赣州惨案”后,赴武汉向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请愿,并出席中共中央农委扩大会议,当选为“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委员会”执行委员,旋与刘一峰等8人以国民党中央特派员身份回赣代行省党部职权,并在南昌创办了江西农民运动训练班,组织了农民自卫武装。6月5日,被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礼送”出境,旋化名李祥松,赴赣西巡视党的工作和农民运动。8月,“南昌起义”后,返回弋阳发动秋收起义,先后任中共弋阳区委书记、中共横峰区委书记。11月至1928年2月,与黄道等人组织领导了弋横暴动,时任中共弋阳、横峰、贵溪、铅山、上饶五县工作委员会书记兼暴动总指挥,暴动失利后率部转入磨盘山区坚持斗争。
1928年1月,参与领导弋横起义,创建赣东北苏区,领导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10军。先后任赣东北省、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10军政治委员,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他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赣东北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一整套建党、建军和建立红色政权的经验,毛泽东称之为“方志敏式”的根据地1。
1929年,方志敏任中共信江特委书记兼中共贵溪县委书记、信江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领导建立江西红军独立第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