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
衡阳县,隶属湖南省衡阳市,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西北部,湘江中游。因位于南岳衡山之南而得名,东与南岳区、衡山县交界,南毗蒸湘区、 石鼓区、衡南县,西邻祁东县、邵阳市邵东县,北与娄底市双峰县接壤。截至2023年11月,衡阳县总面积2558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443个村、48个社区,人口123.5万人1,2021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94.91亿元2,衡阳县地处五岭上升和洞庭湖下陷的过渡地带,即“衡阳盆地”北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探明的矿产种类有40种,主要矿产有高岭土、钠长石、钾长石、煤等3。
截至2021年有幼儿园147所,小学254所,初中74所,高中6所,有卫生机构37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4家,卫生院26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机构1个,私立医院4个2。
战国中期,衡阳属楚。秦代属长沙郡。1983年5月,衡阳地、市机构合并,衡阳县隶属湖南省衡阳市。景区有岣嵝峰国家森林公园,湖南万源湖风景旅游区,湖南三香生态园等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衡阳县
- 面积
2558平方公里
- 外文名
HengYangCounty
- 人口数量
123.5万人(2023年11月)1
- 别名
蒸阳
建制沿革
隋置衡阳县,因衡山在县西北,故名。1943年析置衡阳市。
东汉、三国,属衡阳郡。西晋、东晋,属衡州。南北朝,属衡阳王国。
隋朝,临蒸县更名衡阳县,属衡州总管府。
唐玄宗年间复名衡阳县,肃宗年间衡州防御使治所设衡州州治,衡阳县城驻州城,领辖衡、岳、潭、郴、邵、永、道、涪八州军事。
唐代宗年间置湖南观察使治所于衡州州治,衡阳县城驻州城,领辖衡、潭、邵、永、道五州军事。
宋,属荆衡州衡阳郡。元,属衡州路。明,属衡州府。
清康熙年间,吴三桂在衡称帝,国号周,改元昭武,改衡州府为定天府。乾隆年间置县分治。
民国,废府存道,属衡阳道。
1928年后,衡阳县先后属湖南第五督察区(行政中心衡阳市)管辖、湖南第二督察区(行政中心衡阳市)管辖。
1931年1月,析衡阳县城区及城郊3个乡置衡阳市(省直辖市)。市、县治同城。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8日衡阳解放。衡阳县隶属衡阳专员公署。
1952年4月,根据政务院决定,析衡阳县东南境一、二、四、九区置衡南县;7月,衡阳县治迁西渡;10月,撤衡阳、郴州、零陵专员公署设湘南行署,衡阳县隶属湘南行政区。
1954年7月,撤湘南行署,复设衡阳专员公署,衡阳县属衡阳专员公署。
1968年9月,改衡阳专员公署为衡阳地区,衡阳县属衡阳地区。
1983年5月,衡阳地、市机构合并,衡阳县隶属衡阳市。
2000年,衡阳县辖14个镇、11个乡。
2001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将衡阳县呆鹰岭镇划归衡阳市蒸湘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