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
4伯爵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一些邻近国家受中国影响也以此为爵位名,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三等1。欧洲中世纪以后,在中文里也用“伯爵”来翻译欧洲贵族爵位中相应等级的称号(例如法国Comte、英国Earl、德国Graf、北欧Jarl等)。
在罗马帝国晚期,伯爵被用来称呼皇帝的近臣。中世纪早期,欧洲一些国家国王手下的官员也称为伯爵。在法兰克,伯爵一度指的是某一城市的首领或某一地区的法官。以后这个词变成了对比公爵略低的贵族的称号2。十一世纪,丹麦国王克努特将伯爵爵位引进英国。最初时伯爵多是一人管辖数郡的诸侯,在诺曼大公侵入英国后,担心其权势过重而将伯爵的封地改为一郡3。伯爵在清代是世职之一,品级视一品,分四等。清初至中叶,该爵只授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等旗人和入旗籍的汉人。自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汉人与旗人一体授给。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年俸535两,禄米267.5石,袭19次,依次递减至三等伯年俸460两,禄米230石,袭16次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伯爵
- 外文名
count
- 伯为
长子
- “伯爵”翻译
洲贵族爵位中相应等级的称号5
- 含义
爵位名
- 起源
中国自先秦时代
中国伯爵
中国自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伯爵的制度,伯爵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三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朝诸侯国中伯爵国有吴国、秦国、曹国、郑国、梁国等。
秦、汉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伯爵。唐朝设县伯爵,宋朝、明朝有伯爵。清朝有伯爵,分三等。
夏商时期
案《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 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 伯,无子、男二等。究竟事实怎样,并无实物资料佐证。
周朝
周代,分为公、侯、 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孟子.万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於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曹魏
曹操废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谓赐爵。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 伯、子、男、县侯、乡侯、关内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国号、封地,县侯以下无封地而有租税。九等爵之外,曹操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作为赐爵保留,仍无封、无食。 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乡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国大者郡、小者县。
两晋
西晋爵位非常繁复,设置了王、公、侯、 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共十八级。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县公)、侯(郡侯、县侯)、 伯、子、男五等爵专封宗室;功臣封爵为“开国”诸爵及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自先秦以来沿用的赐爵制度正式废止。
西晋诸侯王与西汉初年诸侯王相类,得专制其国。案《晋书》记载,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五等爵之公国之制同下等王国,侯国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其余诸爵与开国爵封地称国而但封君不治国事,乡侯至关外侯无封邑。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 伯、子、男递降世袭。
南朝
南朝封爵沿袭东晋,唯封君对封国再失治权。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废 伯爵、男爵,后复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制:置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 伯、 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国租税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 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级:王超品,开国郡公正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 开国县伯正三品, 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官属:王至侯国等置官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