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事件介绍
  • 4.判决结果
  • 5.提起赔偿
  • 6.后续事件
  • 7.参考资料

钱仁凤

云南巧家投毒案蒙冤者

钱仁凤,又名钱仁风,女,出生于1985年,云南人,钱仁凤投毒案蒙冤者

2001年,不满17岁的钱仁凤入“星蕊宝宝园”当保姆。2002年,因幼儿园投毒案身陷囹圄。入狱后,钱仁凤坚称无罪,不断上诉、申诉。2015年12月21日,被云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无罪。2016年11月25日,获得172.3万元国家赔偿金1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钱仁风

  • 别名

    钱仁凤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85年

  • 出生地

    云南

  • 人物事件

    幼儿园投毒案使其蒙冤坐牢13年

  • 最终结局

    获得国家赔偿172.3万元

事件介绍

钱仁凤

2001年9月,钱仁凤到云南昭通市巧家县朱某开办的“星蕊宝宝园”做工。

2002年2月22日下午3点左右,朱某发现幼儿侯某呕吐、脸色发白、嘴唇紫绀、额头和手发冷,马上用摩托车带侯某到当地农贸市场,找到侯某的外婆胡某,二人将侯某送到巧家县人民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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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案件发生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钱仁凤认为园长朱某对她不好,遂生报复念头,实施了投毒行为。因钱仁凤未满18周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02年9月3日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钱仁凤提出上诉后,云南省高院维持原判。钱仁凤在服刑期间提出申诉,云南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

2011年,钱仁凤的律师杨柱向云南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同年12月16日,省高院认为,原审所认定的证据经过原审法庭的质证、认证,证据客观真实,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钱仁凤的再审申请书。

2013年7月29日,云南省检察院调取了钱仁凤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复查。

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15年9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云南省高院认为,该案是否系毒鼠强中毒,毒物来源、投毒时间、投毒方式的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矛盾和合理怀疑,原判认定钱仁凤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符,证据不足,故再审宣判钱仁凤无罪。审判长表示,钱仁凤可以依法提出申请国家赔偿。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对钱仁凤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凤无罪,当庭释放3

2015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相关政法部门已成立调查组,调查钱仁风无罪案中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的问题。

提起赔偿

钱仁凤

2016年6月1日,云南巧家县保姆投毒冤案当事人钱仁凤向云南高院提起国家赔偿,对其蒙冤入狱的13年10个月,共计索赔955万余元。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其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程序上符合《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于2016年6月3日依法对钱仁凤的国家赔偿申请登记立案,并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4

2016年7月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就再审改判钱仁风无罪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举行听证会5。7月13日上午,就钱仁凤案申请国家赔偿一案,钱仁凤代理律师杨柱与云南省高院国家赔偿办公室协调,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2016年8月,钱仁风和云南省高院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最终裁定的赔偿金额在173万元左右6。据云南高院通报,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该院于8月9日上午依法向其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该案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钱仁风获赔被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共计1723857.30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