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沿革
  • 4.2.区划详情
  • 5.政府领导
  • 6.地理环境
  • 6.1.位置境域
  • 6.2.地貌
  • 6.3.气候
  • 6.4.水文
  • 7.自然资源
  • 7.1.矿产资源
  • 7.2.土地资源
  • 7.3.生物资源
  • 7.4.天然能源
  • 8.人口民族
  • 9.交通
  • 9.1.公路
  • 9.2.航空
  • 10.经济
  • 10.1.概况
  • 10.2.第一产业
  • 10.3.第二产业
  • 10.4.第三产业
  • 11.社会
  • 11.1.教育
  • 11.2.文化
  • 11.3.卫生
  • 12.风俗特产
  • 12.1.风俗
  • 12.2.特产
  • 13.著名人物
  • 14.地区荣誉
  • 15.参考资料

卡若区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下辖区

卡若区,别名昌都县,藏语意为“水汇合口处”,隶属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是昌都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被称作“藏东门户”。卡若区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昌都市的北部,卡若区地势高亢,切割明显,属于半干旱气候带,地域面积10800平方公里。境内农业包括青稞、小麦等作物;畜牧业包括牦牛、犏牛等;截至2020年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有黑熊、藏狐等44种;矿产资源有铜、铅、锌等6类,矿床27处1

截至2020年5月,卡若区下辖3镇12乡,总人口140089人2。2018年10月22日,卡若区被确定为2018年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荣获2020年度全市农牧民增收先进县。2019年实现全市生产总值220.96亿元34

截至2019年,全区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中学21所,初级中学17所,小学200所,幼儿园(学前2年)403所;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489个(含村卫生室)4

昌都是青藏高原人类原始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是连接藏、川、青、滇的交通枢纽,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素有“西藏门户”之称。昌都地区又是西藏解放最早的地区,故常被人们称为西藏的“老解放区”5

卡若区内有卡若文化遗址、谷布神山等景点6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卡若区

  • 外文名称

    Karuoqu

  • 别名

    昌都县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 所属地区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历史沿革

卡若区历史悠久,城南12公里处的“卡若原始村落遗址”,使卡若区历史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以前。

汉魏时期,称以昌都县为中心的广大地区为“康” ;

唐朝时归依吐蕃;

元朝起,正式划入中国版图;

清朝称昌都为“察木多”(相当于行署) 。 驻藏大臣设正副二职,其副职长驻昌都镇。清末为昌都县,后改为昌都宗 。

1950年,昌都解放后,中共中央在昌都镇建立了党在西藏地区最早的人民政权组织—昌都县人民解放委员会,隶属国务院领导;

1956年,昌都县划归西藏自治区;

1960年,合并拉多宗又改为昌都县;

1959年4月20日,昌都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下辖三个行政区,1959年底增至7个行政区;

1962年7月,重新划分昌都县为10区1镇,共52个乡;

1987年,实施撤区并乡,昌都县划分为1镇1区15乡,辖259个村,10个社区,920个自然村;

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 西藏自治区撤销 昌都地区,设立地级 昌都市。昌都县改为 卡若区。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50年昌都解放后,中共中央在昌都镇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地区最早的人民政权组织——昌都县人民解放委员会,隶属国务院领导;1959年4月20日昌都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下辖三个行政区;1959年增至7个行政区;1962年7月,重新划分为10区1镇,共52个乡;1987年实施撤区并乡,划分为1镇1区15乡,辖259个村民委员会,10个居民委员会,920个自然村。1999年再次行政区划为3镇12乡,9个街道居委会及208个行政村,2008年村级建制整合将208个行政村整合为158个。

区划详情

截至2014年,卡若区行政区划为3镇( 昌都镇、 卡若镇、 俄洛镇)12乡( 沙贡乡、 芒达乡、 如意乡、 日通乡、 柴维乡、 约巴乡、 嘎玛乡、 若巴乡、 埃西乡、 妥坝乡、 拉多乡、 面达乡),9个社区及158个行政村。

卡若区行政区划详情表

名称

面积

辖区

城关镇

195.39平方公里

其中城区面积4.8平方公里

卡若镇

约为649.42平方公里

辖10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村民小组)

俄洛镇

776.74平方公里

辖12个行政村,64个自然村(村民小组)

沙贡乡

589.70平方公里

辖10个行政村,78个自然村(村民小组)

芒达乡

440.24平方公里

辖11个行政村,47个自然村(村民小组)